被交警误录为“网逃”,要求删除网上信息8个月了还在处理中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王健 郝锦龙)靖边男子李某,6年前因交通肇事被靖边警方刑拘。去年10月李某办车贷时,发现自己有网上在逃不良记录(历史在逃)。靖边县交警大队承认系办案时误录入并已撤销更正,由于该信息已被录入全国在逃人员系统,李某请求删除在逃信息,可8个月后,还在处理中。
办贷款发现有网上在逃记录
2010年6月20日,李某驾驶摩托车与人力车碰撞,造成对方重伤。事发后,李某报警并将伤者送往医院,随后去靖边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因李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警方认定应负此次事故的全责,事发当天被靖边警方刑拘。
2015年10月,李某在买车办贷款时,发现自己有网上在逃记录。李某表示,近几年来他再没有出过啥事,因此问题一定出在那次事故的处理上。
得知自己被“网逃”后,李某为证明清白便多次到交警大队、公安局了解情况。去年10月19日,靖边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李某于2010年6月20日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该大队民警在网上办案过程中误将其录入为在逃人员,在发现误录入后,随即予以撤销更正。华商报记者了解到,2010年6月20日李某因交通肇事案被刑拘,当日被羁押至靖边县看守所。调查发现,李某被列为“网逃”时间为2010年6月24日,主办单位为靖边县交警大队。然而到2010年6月29日,李某在家中被“抓获”,就在当天,撤销了李某的“网逃”。
8个月了在逃信息仍挂网上
“去年10月靖边县交警大队开证明承认误录入并撤销更正,但‘网逃\’的信息已被录入全国在逃人员系统,我请求删除信息,但已过了8个月,仍没结果。”李某说。
对此,靖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世岗表示,自己是今年调到交警大队的,李某的事目前正在处理。时任靖边县交警大队教导员雷志斌称,当时发现李某被误录入“网逃”后就撤销更正了,因此就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至于删除在逃人员的不良信息,需将证明材料逐级向上申报,需要一段时间。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贺睿表示,已确定李先生当时被误录入“网逃”人员,靖边县交警大队就应追究相关办案民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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