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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建房意外身亡子索赔遭拒

玉林晚报 2015-08-19 20:18 大字

近期,历经一年多时间的奔波后,博白县旺茂镇的小梁在该县法援中心的援助下,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终于拿到了已故父亲共计6万多元的赔偿金。

追讨亡父赔偿金遭拒,求助法援帮忙

去年7月下旬,小梁的父亲承建同村村民一幢三层楼房,在第二层施工过程中,不幸连吊机、斗车跌落在地上,后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刚满18岁的小梁在家中排行老大,母亲是精神病人,长期需要人照顾,94岁的祖母年老体弱,作为顶梁柱的父亲不幸遇难后,生活重担如山一样压在长子小梁身上。小梁多次向包工头、屋主追讨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均遭拒绝,小梁的舅舅只好陪同他到博白法援助中心求助。

法律工作者童锋接案后,调查了解到,该楼房屋主拟在自家一层楼房的基础上加建二层时,曾找到包工头梁某某商议,打算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他施工,梁某某承包了该楼房工程后,找到受援人小梁的父亲与李某某等人组成了一支12人没有建筑资质的施工队,承接了该建筑工程。据此,童锋认为屋主将房屋发包给无具备建筑资格的梁某某承建,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法两人应互负连带赔偿责任,于是决定将雇主梁某某以及屋主起诉到博白法院,要求两被告互负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213507.4元给原告。

追加10名建筑工为共同被告,讨回赔偿金6万余元

去年9月下旬,博白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中,雇主梁某某提出,该建筑工程系同村的12名建筑工人一同承揽,他只是其中的一名工人,而非包工头。为了查明真相,法院中止诉讼。案子一时陷入了僵局,为了给受援人争取最大利益,童锋多次深入案发地考查取证,考虑到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该建筑工程确系多人承揽,决定追加其他建筑工人一同作为被告。同年11月3日,原告小梁在童锋的指引下,向法院提出请求追加李某某等10人为共同被告,并与梁某某、屋主互负连带责任。同年11月5日,考虑到双方都是邻里,童锋认为以和解的方式解决赔偿为最佳方案,请求法院宽限原告与被告庭外和解时间。

经法院准许,原、被告双方同意50天庭外调解时间。和解过程中,在赔偿金的数额确定以及支付期限等问题上,双方存在巨大分歧。调解经验丰富的童锋不灰心、不气馁,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事故原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明法律条文,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今年2月中旬,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旺茂法庭达成一致协议:11名建筑工人共赔偿28000元,并于第二天支付完毕。随后,受援人小梁撤回对梁某某、李某某等11名建筑工人的起诉。因案情比较复杂,法院将该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近期,该案在博白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庭上,承办人童锋结合案情与法律、法规就屋主应该承担的选任、指示过失责任比例据理力争。最后法院采纳了承办人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房主应承担20%的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屋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33361.63元。当事人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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