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委托执行得巨款农妇鞠躬谢法官

玉林日报 2011-12-07 06: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江滔)博白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委托执行积案的清理活动,于11月30日顺利执结了一起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3月,被告玉林市岭南集团博白某运输公司所有的桂K某号大型卧铺客车,在广东深圳市宝安区西田桥头路口与受害人陈某庆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受害人陈某庆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对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为:肇事客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受害人陈某庆负次要责任。博白运输公司对该肇事客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同年6月15日,受害人的家属罗某珍等6人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博白运输公司、博白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2011年4月13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博白运输公司赔偿给原告罗某珍等6人43万多元,被告博白保险公司赔偿给原告罗某珍等6人5.4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博白某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没有按照判决履行支付赔偿义务,权利人罗某珍等6人遂向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7月22日,宝安区法院委托博白县法院代为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认真审阅卷宗,并做了先期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博白某运输公司因生意不景气、法人变更,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但有诚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保险公司答应按判决书履行债务,但需上级审批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履行赔偿义务。了解案情后,执行法官前往广东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执行进度,同时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协商。

11月15日,双方在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下,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日,申请执行人罗某珍在博白县人民法院领取了被执行人博白某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项赔偿款共35万多元。罗某珍激动地对执行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我是普通农村妇女,为了我亡夫交通事故赔偿案,法官两次来到我家,饭都没吃一口就走了,真是太感谢了。”

新闻推荐

博白欧迪爱心小学落成

本报博白讯12月3日,地处边远的博白县宁潭镇西岭村茅田教学点里锣鼓喧天,彩旗飘扬,有关领导和爱心人士与该学校的全体师生以及当地群众手拉手一起联欢,共同庆祝“爱拥宁潭,情...

博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博白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