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孝顺女儿借钱替父赔偿年迈父亲少受牢狱之苦

玉林日报 2011-12-28 06: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江滔黄丽红)近日,被告人黄某文犯交通肇事罪,其孝顺女儿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各项损失,感动当事人而获得谅解,被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将于2012年1月1日刑满释放。

7月19日,六旬老汉黄某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将路人谢某撞倒,致使谢某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谢某无责任。黄某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谢某是位刚过40岁的中年妇女,其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及年近80岁的老父亲需要抚养。由于肇事车辆没有投保,原告的损失不能从保险公司中获取赔偿。由于黄某文尚未被提起公诉,其尚不能参加民事诉讼的审理,故黄某文全权委托其子黄某继参加诉讼。开庭时,黄某继连连向原告致歉,但对于赔偿事宜却无动于衷。倒是在旁听席上黄某文的已出嫁女儿黄某琼泪水婆娑,表示竭尽全力赔偿原告的损失,使老迈的父亲少受牢狱之苦。后黄某琼筹借了43000元准备赔偿给原告,但原告坚持表示要求被告赔偿45000元。黄某琼把随身携带的惟一的手机卖了换得800元,并苦苦哀求原告。原告被黄某琼的诚意所感动,最终与黄某琼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偿43800元给原告,并即日付清。原告自愿写了谅解书,请求法院对黄某文在刑事方面减轻处罚。沈法官综合黄某文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了原告的损失并得到原告的谅解,认定黄某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将于2012年1月1日刑满释放。

新闻推荐

冬季,安全用火要上心

博白县凤山镇一场大火烧毁两间铺面,损失超10万元,事主为此泪流满面提个醒本报博白讯12月27日下午6时左右,博白县凤山镇凤山街中路两间相邻的铺面因电线短路发生火灾,经济损...

博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博白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