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从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

广西日报 2011-11-30 20:09 大字

本报记者 乔晓莹 本报通讯员 谢春明 杨小龙

编者按

社会管理创新是群众所盼,形势所需。检察权的社会管理属性,决定了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立足履行职能,把开展法律监督的过程变成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博白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他们推出的“检察联络之家”、“拍客”监督员等制度,成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一个个亮点;他们把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真正体现到执法为民中,体现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

博白县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启示人们:无论从社会发展的层面还是从检察履职的角度看,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积极作为,而且大有可为。

靠边不靠海,交通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处在如此环境中的博白县检察院,却走出了一条别人难以复制的成功道路。

“唯进步,不止步”是该院形成的一种特有的“检察文化”。博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忠华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体干警开拓进取,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批评也是一种鼓励”

[新闻视点]“批评其实也是一种鼓励,它可以促进检察工作的改进。”博白县检察院党组如此认为。因此,除常规做法外,该院还拥有3种获取“异音”的途径。这些不同意见经“舆情监测办公室”甄别后,逐一提出具体措施,经院党组研讨后决定变革的力度。

自2005年起,互联网便成为该院吸纳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之一。从接受举报的电子信箱开通,到登录论坛发贴,再到通过QQ及MSN接访、博客中率性呼吁严惩和预防职务犯罪、微博上以微薄之力推动法治进程,虚拟世界中的“博白县检察院”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2009年初,一个从偏远乡镇来访的老农抱怨说:“找你们办事真不容易,我得早早出门搭车,事情若顺利还能赶得上回家的末班车,否则得在县城住上一宿。你们咋不像公安那样在镇上有个派出所呢?”

他的一句怨言震动了博白县检察院。在该院领导的推动下,2010年2月22日,检察工作触角开始延伸——以乡镇党校为平台的“检察联络之家”一落地,便被赋予三大职责:收集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对检察工作或检察干警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助检察联络员的力量共同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做好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每年两次向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下来,通过在全县28个乡镇设立的“检察联络之家”,博白县检察院获取线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

2010年12月30日,旨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消除监督盲区”的博白县检察院派驻旺茂镇检察室挂牌,宣告该院在乡镇“无腿”的历史结束。据悉,从诞生至今,检察室先后接待群众来访、控告、举报31人;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会同自侦部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成功调解刑事案件、民事案件5件次;送法进村、进企业10次。

“无私必无畏”

[新闻视点]博白县检察院格外重视强化自身监督,形成了一种坚如磐石的治检理念:“无私必无畏”。在这理念的背后,幢立着诸多强化内部监督的制度。从效果来看,“备案监督、现场监督、回访监督”无疑是其中精髓。

据该院纪检组长介绍,备案监督即自侦部门每月将初查、立案、办案安全、采取强制措施、涉案款物、侦查终结等六个环节的办案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现场监督即自侦案件立案后,纪检监察部门适时向被讯问人发放及回收办案告知监督卡,同时与检察长通过视频全程监督审讯工作;回访监督即对自侦案件的当事人和发案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干警在办案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为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院里还制定了两项配套制度。一是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对干警执法办案工作进行考核的《执法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自侦部门干警为对象的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双档评议机制;二是建立涵盖干警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的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2010年8月,在全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此经验被推广。

从2004年博白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区启动人民监督员议案程序后,多项外部监督制度陆续出台。其中,聘请新“拍客”担任检风监督员的制度极具创意。“拍客”监督员名单不对干警公开,由检察长指定专人负责联系,院里为其提供方便实施监督的全院干警个人资料(包括照片、个人财产等)及公车名单,监督结果只报院党组;对院党组作出的处理决定,“拍客”监督员可以进行质询,也可直接向上级院反映,或依法借助网络实施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保证“拍客”监督员的独立性。

内外发力之后,该院保持了重建30多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的记录。

建设“人才小高地”

[新闻视点]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可以说,基层检察院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是最迫切和最直接的。博白县检察院着力建设“人才小高地”,在引进、培养、任用、待遇和经费等方面采取向人才倾斜的政策,较好解决了人才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多年来,博白县检察院对提升自身法律监督能力的系统工程建设从未间断。“人才兴,则事业兴。”检察长黄忠华说。该院提出建设“人才小高地”,集中全院力量,采取特殊的措施,依托重要业务、重要案件、重要学术和先进科室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并有效发挥作用的人才特区。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该院“人才小高地”开始显现集聚人才、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效应。据统计,近年来该院先后共荣获自治区级以上集体荣誉19个(次),获市、县级集体荣誉31个(次);获自治区级以上个人荣誉24人次,获市、县级个人荣誉43个(次)。

不断前行的博白县检察院,终于在2011年2月摘到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桂冠。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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