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养殖成隐患 公益诉讼还原貌 从北流检察院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到整改完毕,历时两年多,近日以听证会形式对该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玉林晚报 2021-12-16 06:52 大字

整改前圭江河内存在的养殖网箱。

相关部门领导到圭江河查看非法养殖网箱整改情况。

12月9日上午,北流市检察院就北流市圭江河内的非法养殖网箱侵占国有水域、危害行洪安全、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政机关代表,北流镇政府以及北流镇六荣村、河泉村、龙安村、六地坡村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派代表参加听证。

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发现圭江内存在非法养殖网箱鱼

2019年3月,北流市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北流市勾漏洞大坝往上游方向至北流市隆盛镇的圭江河段存在大量由铁桶、钢铁、绳索、渔网、木板等材料构成的养鱼网箱及围栏,其中有部分网箱位于圭江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这些网箱、围栏养殖户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便将饲料直接投放到圭江河里面。

北流市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北流市圭江河内存在的养殖网箱、围栏设施严重影响了圭江河道防洪功能,危及相关桥梁和圭江河内的大坝安全;养殖户在圭江河甚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设置养殖网箱均未经许可或批准,涉嫌非法占用国有水域;网箱、围栏养殖户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将饲料便直接投入圭江河内,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和圭江河水体水质。

2019年7月,北流市检察院向负有相关监管职责的北流市环境保护局(现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北流市水利局、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三个主管部门在其法定职责内依法对北流市圭江河内存在的非法养殖网箱侵占国有水域、危害行洪安全、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收到检察建议后,北流市环保局、北流市水利局、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对圭江河内存在的非法养殖网箱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同时动员养殖业主自行拆除非法养殖网箱。截至2019年9月共拆除网箱19028平方米,围栏面积850平方米,尚余7000余平方米养殖网箱未被拆除。

2020年5月,为解决拆除难的问题,北流市检察院与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北流市法院共同商讨拆除非法养殖网箱的办法。之后,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对尚未自行拆除的6000余平方米养殖网箱向北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0日,北流市法院对北流市农业农村局的强制执行申请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21年2月至10月,北流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司法局、北流镇政府等单位依法拆除了27户、6000余平方米的非法养殖网箱。至此,圭江河道内非法养殖网箱得到了全部的清除。

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该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代表就各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北流镇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代表就圭江河内非法养殖网箱的整治工作以及当前圭江河生态环境情况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在听取承办检察官和行政机关代表、北流镇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代表意见后,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

北流市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相关规定,在全面审查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认定行政机关已履行了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切实维护,对案件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

北流市圭江河内存在的非法养殖网箱侵占国有水域、危害行洪安全以及污染环境问题,从北流市检察院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到整改完毕,历时两年多,期间涉及群众养殖的网箱鱼安置、行政非诉程序、政府组织拆除等一系列工作,经过北流市检察院和行政机关的不懈努力,长期污染圭江河以及危害圭江河行洪安全的非法养殖网箱终于拆除完毕,还当地群众一条干净、美丽、安全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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