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妻子执意要离婚,为缓和双方矛盾,法官提出双方在一个月内『静一静』,期间不许提离婚 北流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促和
▲谢某在主办法官的鼓励下向妻子王某认错。今年3月8日四川省发出首份公开报道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与关注。“离婚冷静期”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离婚,这种从口头协商建议发展成为具有法律约束效应的白纸黑字的文书传达,成为法院调解的一种创新调解方式。
7月7日,北流法院平政法庭在扶新镇司法所的调解室内,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开庭审理王某诉谢某离婚纠纷案。法庭联合当地的人大代表、司法所参与家事调解,对家事审判进行了初步尝试,发出北流首个时长为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建议。
家庭濒临破碎
法官邀请当地力量助调解
因家庭矛盾,妻子王某起诉丈夫谢某坚持要离婚。北流法院平政法庭对该起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立案处理。立案后,主办法官了解到男方谢某一家长期外出,老家无人居住,以致不能顺利找到被告进行调解。无奈之下,法官主动向被告住所地的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谢某在近期正好带着孩子回到老家办事。主办法官立即赶到谢某家,向谢某了解双方的婚姻情况。谢某告知,其夫妻俩已分居一段时间,目前已无联系,孩子由自己带在身边抚养,而自己因没有稳定工作,生活较为困难。谢某表示妻子如坚持要离婚,自己也“无可奈何”。
当主办法官联系妻子王某时,王某则闭口不谈具体情况,只是反复表示夫妻双方已无法相处,请求法院准予离婚,并请求法院确保其开庭时的人身安全。
经过多方了解,主办法官认为夫妻之间矛盾激烈,并可能存在家庭暴力。这对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为尽快挽回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并以此进行反家暴法制教育,法庭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开庭进行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有效借力当地的调解力量促成调解。主办法官联系了扶新司法所、扶新籍的北流市人大代表作为本案的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
对症下药调解
当事双方敞开心扉诉衷肠
案件审理阶段,王某沉默少语;而谢某则显现出事不关己的态度,致使庭审一度陷入僵局。
在法庭调解中,经北流市人大代表一番耐心引导,妻子王某向终于敞开心扉,诉说起自己要离婚的原因:双方婚后一起到深圳工作生活,王某白天上班,谢某却在家游手好闲,还有赌博的习惯,未担起作为丈夫的责任;更甚的是,谢某性格暴躁,多次对谢某进行家暴,并曾经持刀到王某工作单位门口威胁王某,导致王某对谢某十分恐惧。得知这一情况,主办法官便联合扶新镇司法所李所长做谢某的思想工作,起初谢某不以为然。
“谢某,现在是你妻子起诉要求与你离婚,如你还是这副漠不关心的态度,你的婚姻、家庭将全部破裂,希望你能够端正态度。”经过现场调解人员的劝解,谢某终于有所醒悟,低头不语。现场调解人员再次引导谢某换位思考,希望其体谅妻子承担了家庭开支的不易,争取得到妻子的原谅,努力挽回家庭。
沉默了一会,谢某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不是我不争取,我以前劝说过多次她不要离婚,但是她不听,我也没办法。”此时,主办法官见谢某态度转变,便进一步劝说双方,要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家庭,多进行沟通交流,将矛盾消除化解,给家庭和年幼的孩子一个机会。
丈夫向妻子道歉
法院给出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孩子才5岁,那么小,正是需要人呵护的时候,而父母却在商议离婚,感觉十分痛心。”看到转机,作为一名教师,调解人员梁志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劝说。梁志亚老师直指双方矛盾的根本,也正是谢某的家暴问题让妻子看到了恐慌,这才导致了双方的激化。梁志亚老师为谢某支招:“希望你能够知错就改,向你的妻子认错,争取她的原谅。”
听到梁志亚老师的一番劝说,谢某触动很大,且在主办法官的鼓励和劝说下,主动来到妻子面前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看到这情景,主办法官也主动劝解王某,希望自己给丈夫一个改过的机会。
此时,王某低头不语。为了双方有个相互思考的空间,主办法官提出了和解建议:“婚姻无小事,谢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庭给予你们一个月的婚姻冷静期,在此期间内,请你们多沟通,多为孩子着想,一个月之后,法院征求你们的意见,再作处理。”
王某此时点头认可。主办法官告诫谢某一定要说到做到,决不能再施家庭暴力。谢某表示坚决做到,争取期间挽回这段面临破裂的婚姻。
冷静期间不能提离婚
过后可撤诉或接受法院判决
“离婚冷静期,就是法院在家事审判阶段,征得双方同意后,给出双方一定期效的冷静时间,在此期间,双方不能提出离婚,并认真思考双方的情感、家庭等问题,为双方冷静处理问题提供缓冲期。”平政法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离婚纠纷案的审理经验,当事双方往往是“一时冲动”提出的离婚诉求,双方缺乏沟通和理解,而“离婚冷静期”的提出,有效为双方提供了冷静和沟通的时间,为双方和解提供有效的促进作用。
“离婚冷静期”时限到后,如果起诉方不想再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如果起诉方认为冷静期过后依旧要离婚,法官则根据双方离婚的实际情况,达到离婚条件的,将依法判决双方离婚;未达到离婚条件的,依法判决不准许离婚。
平政法庭工作人员介绍,“离婚冷静期”是法院在家事审判中运用的一种创新调解方式,全国各级法院也在逐步推行,而北流还在探索阶段。目前,北流法院试行“离婚冷静期”从“通知书”文书的下达到冷静期时长的限定等内容,尚未形成系统的规范模式,今后将逐步进行完善。(记者黄清通讯员朱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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