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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设“市长质量奖”

玉林日报 2012-09-04 04: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李春芬廖凯)8月28日,北流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了《北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这是北流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北流市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生态与环境等综合质量水平,促进产业振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打造和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区域竞争力和经济综合竞争力里程碑式的举措。《北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将由北流市政府发布实施并于年内启动。

北流市市长质量奖是北流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授予该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该奖项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常务会议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次获奖的组织总数不超过3个,达不到条件可以空缺。奖励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安排,给予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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