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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来自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特殊锦旗 □本报记者叶万松通讯员谢文杰吕博

玉林日报 2012-03-02 04:41 大字

2月24日上午九时,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法庭庭长的办公室里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李某和苏某,按常理,像这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给法庭送锦旗,一般是一方当事人送的,但这次打破常规地由原、被告双双给法庭送锦旗,而且双方当事人手里捧着锦旗,连声向办案法官、庭领导、院领导表示感谢,称赞北流市人民法院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力促和谐、显法律公平。从锦旗上“公平执法双满意,倾情调解两和谐”的内容中我们不难悟出其中原由。原来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的调解结果都表示乐意接受,这面锦旗,既反映了原告李某和被告苏某对案件调解结果的满意,也表达了双方对承办法官及参与调解的庭、院领导的感谢和尊敬……

致谢人中的原告李某家住玉林城区,被告苏某家住北流市民乐镇。15年前,原告李某卖货给被告苏某,被告苏某欠原告货款9.3万元,十几年来苏某付了部分款项,原告李某在多次追讨欠款无果后于2011年12月便向法院起诉,一心想要收回9.3万元借款过年。苏某收到北流市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心里既矛盾又着急,苏某的妻子于2010年因车祸,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妻子因医治无效去世,老母亲多年来年老有病,苏某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期间又正好遇上老母亲病重卧床不起,苏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苏某心想这件案子你爱告就告吧……摸清症结,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纷争

在案件开庭前一天,苏某打了一个电话给其认识的北流市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和心中的苦恼,苏某说欠款是事实,但是已还了2万元给李某了,反正他到不到庭参加庭审,法院都会判决其付款,他干脆就不去了。院领导听了苏某的诉说后,觉得该案有调解的可能,院领导对此案十分关注,亲自与苏某沟通。在短时间内摸清苏某的家里妻子遭遇车祸,母亲病危的特殊状况。法院领导对苏某的遭遇表达了深深的同情,同时,又劝告苏某:出庭应诉,既有利于查清楚案件的事实,又能争取原告的谅解,苏某感动之余答应出庭应诉。权衡利弊得失,协商解决纠纷

开庭时,办案法官认真核实原告起诉的诉求及相关证据,被告苏某也提供了已付款2万元的证据,原告李某承认付款事实,双方确认欠款数额是7.3万元而不是9.3万元。双方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后,承办法官向原告方说出了被告的困境,让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得失,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做出了让步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苏某在开庭结束的当天即向亲戚朋友借了4000元还给李某,余下的欠款将分期还清。调解协议达成后,原告李某称:十几年的欠款,如果不是承办法官的调解,就不可能有苏某现在的履行,我现在既拿回了部分欠款,也赢回苏某这个朋友。苏某则说:办案法官的真诚让我深受感动,即使手中没钱也要去借几千元还给李某来表达我的诚意,余下的欠款我将尽力按期履行!

案件的成功调解,使当事人双方都非常满意,于是出现了双方当事人联手送锦旗的感人一幕!▲这是双方当事人给法庭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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