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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力促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玉林日报 2012-03-22 05: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晏悦)2011年,玉林市社会保障事业实施“九个强化”,率先在广西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面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任务,在各县(市、区)中北流市社保工作尤为突出。玉林市多项指标名列广西前茅。

“九个强化”即强化扩面参保工作;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强力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强化按时足额支付待遇工作机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规范各项社保待遇审核发放程序,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金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同时还建立了失业人员物价补贴机制,减轻失业人员生活压力;加强沟通,发挥联动优势,强化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强化医改中期评估工作,推进医改目标任务完成;强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强化对社会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强力推进经办管理服务建设,加强内部审核,拓展便民服务,提升了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据了解,2011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1.22万人,职工失业保险参保13.8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4.0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6.4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7.79万人。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14.8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3.66亿元,职工失业保险费征缴8338万元,工伤保险费征缴2355万元,生育保险费征缴1741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3485.53万元,参保人数89.44万人,已领取待遇的有50.61万人,发放率99.18%。

今年,玉林市将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即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努力缩小不同参保人群间的待遇差别;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稳定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同时,玉林市将研究探索不同人群、不同区域间医疗保险水平的均衡问题,落实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领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和享受物价补贴政策,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保基金监管,推进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阳光社保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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