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未通过继续经营,当罚!
本报讯(记者陈立萍通讯员张高峰林浩)今年11月,北流市六靖工商所查处两起未通过2010年年检,未取得前置许可仍从事湿卷粉生产案。
据了解,当事人南村甘竹塘组李某和朝阳路李某因未能提交相关合法前置手续,未能通过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由其本人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自愿注销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被依法注销。但当事人在未办理任何前置手续,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新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仍继续从事卷粉生产经营活动。该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六靖镇南村甘竹塘组李某,朝阳路李某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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