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创造山清水秀天蓝地净新农村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们生活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了更为薄弱的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忽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后果是不可想象的。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是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当前农村环境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商业垃圾污染突出。在广大农村家庭垃圾乱倒乱堆、玻璃片、塑料袋、农药瓶、酱油瓶等等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到处乱扔乱倒乱堆、污水随意排放而出现垃圾围村堵河、堆积成山、臭气熏天的现象相当普遍。
(二)企业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各地农村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很大,远远大于环境承载能力。少数乡镇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虽有治污设施,但长期闲置,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有的企业甚至私设排口,偷排现象严重;不少锅炉、窑炉、生活大灶烟尘超标严重。同时,由于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使一些污染问题旧账未还,又欠新账,不少企业想方设法应付环保部门检查,污染治理一直没有到位。
(三)农村生产污染没有得到科学处理。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生长调节剂等农用物资的不科学使用和处置,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化肥、农药大量流入河流、湖泊,对农村地表水、地下水、农产品品质已经带来了明显的危害。农膜及各种塑料废弃物,由于极难降解,且降解过程中还会渗出有毒物质,对土壤及农作物危害大。
(四)畜禽粪便污染愈演愈烈,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存。近年来,养殖场逐渐增多,但都普遍缺沼气池等标准化的处理设施。这些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排放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造成畜禽场附近地区地下水中的硝酸盐、氨氮超标和环境污染,危害到人类的健康,成为人类的杀手。
二、造成当前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一)环保意识淡薄。由于环保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农村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意识差,农民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种田滥用化肥和农药,发展企业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环境污染治理没有同步推进。
(二)环保监管体制机制不到位不健全。目前,大部分农村既没有环境管理监测和环境保护技术推广的相关机构,也没有制定农村环境保护的方案和目标,更没有相应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和办法。
(三)基础设施不完善。现在大部分村、屯都没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更没有垃圾清运工具和处理垃圾的专用场地。平时所收集的垃圾只是拉到圩镇附近的山沟或路边倾倒或填埋。农村乡镇几乎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沟渠或河道。所有乡镇都没有农产品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等方面的检测设备。
(四)污染范围逐步扩大。不少乡村存在着水土流失、溪水断流、河床淤积、河道堵塞、水质下降、鱼虾绝迹、水库枯竭、饮水困难、旱涝频现、土壤板结、地力下降等现象,农产品污染加剧、农药残留和化学添加剂超标,食品、饮水安全和群众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三、深入开展治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对策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农村环保宣教工作。必须把农村环境宣教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农村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环境文化氛围。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村镇创建活动,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验收的村、镇,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与鼓励。
(二)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公共政策农村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政策源头上把关,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把环境监管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可在农村范围内分片(区)设立环境卫生监察大队,专职负责镇容、村貌的管理。在农村各乡(镇)统一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站,负责乡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强化对各级党政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考评,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引入生态环境效益评价机制,开展绿色经济核算,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绿色统计和审计制度,将统计、审计结果作为考核提拔基层领导的重要指标和基层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三)强力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第一,加强农村生活废物的处理。可针对不同类型村庄,以乡镇所在地和较大村为重点,把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纳入其中,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在边远和有条件的乡镇,也可以建立垃圾填埋场,将周边乡镇的垃圾就近处理,分片管理。第二,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首先,支持和鼓励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物,对利用畜禽养殖废物作有机肥的农户,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其次,疏堵结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一方面,引导并提倡农牧结合,实现种养平衡一体化,从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并减少废物的排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在选址和布局上要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符合水质保护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养殖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第三,加强工矿企业的污染防治。严格项目审批,凡是重大污染项目不得在农村建设生产,不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的项目不批。禁止在饮用水保护区、源头水保护区内建设排污企业,防止工业污染源向农村地区转移。对不法排污企业要严厉打击,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企业超标排污和偷排污染物。
(四)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正常化。治理环境污染,经费保障是关键。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处理,在硬件建设上,比如运输工具的购置和维护,垃圾处理场地、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以及环卫工人的报酬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些投入单靠镇、村(居)一级根本无法解决。所以在经费投入上要上下联动,多级配套资金,保证治理工作的持续性。
(五)形成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县(市)、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者系北流市新丰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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