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 化解社会矛盾 公正廉洁执法 北流构建“五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机制
本报北流讯 北流市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推行“一站式”服务新模式,构建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五位一体”、“三调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机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3月31日上午,出席全区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的与会领导,到该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参观考察,与会领导对该市创新处理交通事故模式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北流市有机动车28万辆,驾驶员26万多人,公路里程1318.325公里,机动车、驾驶员拥有量居全区各县(市、区)之首。随着机动车、驾驶人及交通流量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4月,北流市在成功调处“2·18”特大交通事故的基础上,创新成立了由公、检、法、司、保险等部门组成的“五位一体”
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务新模式,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理赔难、救济难、判决执行难、上访闹事多的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北流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立五个服务平台:一是受理平台。负责当好向导,接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调处中心职能,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二是调解平台。设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方式。行政调解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挑选业务精通的民警主持调解;人民调解由北流市司法局选聘有威望、有能力、熟悉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经费由财政保障;司法调解由北流市人民法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主持调解。三是调判结合平台。人民法院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对调解不成功的,就地转入巡回法庭受理。四是监督平台。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工作站,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和参与调解。五是保险服务平台。保险公司设立理赔服务中心,在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及时赔付。
北流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345件,其中申请行政调解2306件,调解成功1904件,成功率82.57%;申请人民调解1429件,调解成功1050件,成功率73.48%;交通巡回法庭受理案件391件,调撤数106件,调撤率27.11%;判决124件。2010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案件比2009年减少了15起,下降率36.59%;2010年交通事故信访案件比2009年减少了27起,下降率38.6%。特别是调解成功了25起重特大交通事故纠纷案,其中,采取“宽严相济”免予刑事处罚6起。未发生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收到人民群众送来的锦旗28幅。实践证明,北流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五位一体”、“三调联动”和“一站式”服务新模式,方法灵活,调解成功率高,执行效率高,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上访和上诉案件,起到了“社会矛盾减压器”和“社会关系润滑剂”的作用。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覃权耀说:“非诉调解和法院的诉讼调解,通过巡回法庭的司法确认,可以减轻很多法院的工作和当事人的诉累,效果很好,觉得到这里学习受益匪浅。”
自治区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说:“北流有它的特色,首先有接待中心,跟其他地方有点区别,接待中心先到这里来接待,之后愿意到交警调处还是司法调解,或者是法院受理,通过接待中心来引导他们,这个办法有它的创新。”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周处长说:“我觉得这项工作挺好的,我们检察机关参与这项调处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成效比较好,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看看如何进一步推广。”
(顾振卿 姚飞帆 王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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