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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上贴非法营销公司被处罚3万元

宜宾晚报 2015-03-06 23:24 大字

晚报讯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工具之一,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而近段时间,宜宾市区出现了在出租车上私自张贴非法广告的现象。为维护城市环境治理成果,提升城市形象,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近期开展了整治出租车非法广告行动,责令一房地产营销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30000元。

■ 市民投诉 工商调查

翠屏区工商局近日收到市民投诉,称“宜宾城区有一半以上的出租车后挡风玻璃都贴有违规的小广告,经咨询相关部门,被明确答复未同意该企业张贴相关广告,请求依法惩处。”

收到该投诉材料后,该局经济检查大队依法对涉事的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对市区7家出租车公司进行走访,并对相关涉事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取证。发现该房地产公司是将所有广告交由外地的一家营销公司全权负责发布。该营销公司为推广相关房地产项目,采取向城区出租车驾驶员赠送30元加气卡或支付10元现金的方式,在出租车上张贴了该房地产小广告。而该广告并未经过广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出租车驾驶员为了个人私利,未经出租车公司同意,私自在收取了这家营销公司的财物后,同意在其驾驶的出租车上张贴房产广告。

■ 受到处罚 引以为戒

该局经济检查大队派出执法人员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后,认定被查的这家营销公司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登记擅自利用交通工具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工商部门对该营销公司作出了3万元的罚款。

同时,为了从源头解决出租车非法张贴违法广告问题,该局经济检查大队还分别约谈了7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及其相关驾驶员,督促出租车公司自查自改,立即纠正非法张贴违法广告行为。至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7家出租车公司都分别召开了驾驶员工作专题会,督促驾驶员自行拆除已张贴的违法广告,并对相应驾驶员给予公司内部处理。

陈琼 晚报记者 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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