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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制止300起违法用火, 烟台市5人被刑事拘留,25人被行政拘留

烟台日报 2016-08-25 12:45 大字

人为因素是引发山林火灾的最大因素。为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烟台市确定从3月1日到4月30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森林火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目前,仅一个月时间,共制止烧荒、烧地堰、林内吸烟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300余起。其中,行政处罚240人,行政拘留25人,刑事拘留5人。

招远见火就罚绝不客气

“阜山镇梅家沟村附近山头,出现烟雾,速速赶去。”16日,当招远市森林公安执法车正在路上巡逻时,火警讯息从指挥部直接传达下来,工作人员立即调转车头,直奔现场,并迅速查明事实,将在自留地内烧荒草从而引发山林火灾的当事人刘某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对这种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我们绝不客气。”招远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说,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行为是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的重要措施,也是招远市“野外用火专项治理活动月”的具体要求。招远市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3月1日持续到4月31日,将重点加强对“林缘火、生产火、坟头火、田边火、进山火”的管控和治理,切实抓好源头防控,消除火险隐患。防火期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荒、烧地边地堰、焚烧农作物秸杆等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祭祀等非生产性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在招远市级层面,我们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原则,打现行、抓典型,坚决从严、从重、从快给予惩处。在镇级层面,各镇派出所也安排专人专车做好巡查,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形成震慑,对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及时制止。在村级层面,把山头地块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筑牢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关口。”招远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说。

消防员擅离职守将严肃处理

“防人”要防重点,在实际操作中,招远市将主要精力放在进山游玩人员、林区作业人员、农业生产人员以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监管上,力争最大程度消除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随着天气转暖,进山游玩人员逐渐增多,这其中包含成年人和包含未成年人。”招远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说,对待这部分群体,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严把进山路口,做好火种收缴。对防火重点区域该封闭的及时封闭,避免酿成不必要的损失。

当前,清明节逐步临近,烟台市森林火险隐患增多,在这一关键节点,招远市要求各镇、街道对辖区内防火区域进行划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镇(街道)两委成员。其中,两委成员对责任区要组织全天候巡查,巡查要留有记录,而晚上8点以后,各地则组织辖区派出所做好对重点防火区域的巡查,做到“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形成震慑。招远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说,在治理活动期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暗访的方式,到镇、村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有森林消防人员擅离职守,将严肃处理。

一个月全市刑事拘留5人

活动开展1个月,“森林火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形成了高压态势,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人也得到了相应处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开展行动仅一个月时间,烟台市共制止烧地堰、农事用火、上坟烧纸、林内吸烟、旅游野炊等各种违法用火行为300余起,抓获违法用火人员300余人,其中行政处罚240人,行政拘留25人,刑事拘留5人,从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非法用火行为,保护烟台市森林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安排,在清明节期间,市森林防火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了望哨设施,改善瞭望人员工作环境,形成“每天有巡查、进山有检查、24小时有监控”的三位一体防控格局,并且继续加大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力度,确保烟台市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戒严期。“我们要求部分镇、街要建立群众祭祀责任制倒查机制,全面落实好祭祀统计台账建设,群众上坟要有包区工作人员、村干部、防火队员在场,并签字备案,确保群众祭祀有源头、可追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如是说。YMG记者姜乾通讯员孙鹏科蔡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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