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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官互评互督, 招远法院与司法局签署《备忘录》

烟台日报 2016-08-25 12:2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孙美玲)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纪律约束,招远市法院及司法局近日共同签署了《建立法官律师监督机制备忘录》,达成三项共识。法院聘请10名律师作为监督员,每半年对法官的司法廉洁情况进行一次评测。根据备忘录,法院为律师提供执业便利。法院在院机关设立律师阅卷室,便于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等材料;在法庭设立律师休息室。建立律师投诉、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法官和律师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关规定要求,在正当交往中彼此理解、尊重,严格遵守司法纪律和执业纪律,形成双向评价、相互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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