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国土局开展 城市建设用地评价
本报讯(通讯员王克龙)日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国土资[2014]456号)的要求,在招远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工作。通过筹措资金政府采购,于9月27日公开招标,确定作业单位。届时提供区域建设用地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成果和更新评价成果,目的是全面掌握招远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提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挖潜、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的途径和措施,为科学用地管地、制定相关用地政策,切实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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