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轿车撞伤外地打工女逃逸, 民警抓获肇事司机还伤者公道

烟台晚报 2012-11-22 22:54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鑫通讯员王海艇康德祥孙菁)19日,在招远市后柳行红绿灯处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将电动车刮倒,电动车上一人受伤,轿车逃逸。好心人要帮忙报警,电动车伤者却说:“不用报警了,咱是外地的,报了也没用。”

徐某与蔡某是夫妻,江苏大同人,两人在招远打工。当天傍晚两人骑电动车准备回住所,行至招远河东路后柳行红绿灯时,被身后驶来的轿车刮倒了,蔡某腿部受伤,驾驶员驾车跑了。看见两人倒在地上,不少好心人上前帮忙,说看到车牌号了,帮两人报警。丈夫徐某点头称谢,表示赞同。可蔡某却急忙说:“别报了,我们是外地人,报了也没用!再说了,只是小伤,不要紧,几天就好了。”可好心路人还是为他们报了警。

接警后,招远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王乐志迅速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和询问。据目击者称,轿车驾驶员为女性,并提供了详尽的车牌号。当询问清楚后,王警官提出带蔡某去医院检查。蔡某却直说:“我没事,不用麻烦了……”王警官感觉奇怪,后来还是身旁的路人说:“他们觉得自己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报了警也没用,所以不想找麻烦。”王警官赶忙对蔡某夫妇说:“本地外地人我们一视同仁,都要公事公办,你们放心吧!赶紧去医院检查一下,我们肯定能找到肇事车辆。”后来,蔡某到医院拍片检查,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

回到招远交警大队后,王警官便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车主。虽然驾驶员已将刮擦处擦拭,可仍然被王警官看出了端倪,后来经过询问,驾驶员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最后轿车驾驶员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新闻推荐

老太走路没留神一头撞上玻璃门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王晓玲)市民董老太上饭店吃饭,一头撞上玻璃门。饭店马上送董老太就医,还支付了医药费,可董老太却索要6000元精神损失费。这一要求...

招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招远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