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烧坏离合器 买卖双方分担责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王晓玲)曲先生新买不到3个月的轿车,离合器突然烧坏,到底是不是质量问题无法考证。出于保护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的考虑,经消协调解,经销商同意与消费者共同承担新离合器的购买费,并负担旧离合器的维修费。
曲先生家住招远,今年6月14日花6.58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9月12日,曲先生正开着车,行驶中突然挂不上挡位,无法行驶,于是找人将车拖运到维修部。经维修工作人员检查后,离合器已烧坏,必须重新更换离合器。曲先生于是去找经销商,认为车购买时间仅有88天,却出现该故障,认为质量有问题,要求经销商负责无偿更换离合器。
经销商联系维修部并检查该车故障情况,维修部工作人员认为,该故障系曲先生使用不当造成的,费用应该由曲先生自己承担。曲先生对经销商的处理方法不满意,遂到招远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后,对曲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情况基本属实。问题的焦点是,离合器烧坏究竟是什么原因?费用问题应由谁来承担?由于离合器已经烧坏,没有技术手段鉴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消协对双方依法进行调解。最终,经销商做出大幅让步,双方达成协议:由经销商负责购进新离合器并负责更换,购买离合器及其配件费用由消费者和经销商各承担50%,维修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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