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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官“沉”到一线向办案模式要效率钢城区人民法院“一线办案”助推审判工作

莱芜日报 2011-03-08 23:33 大字

本报记者 武希刚 通讯员 王文学 彭敏

近年来,钢城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便民审判新形式,让法官“沉”到一线办案,推动了案件审理质效的提高。

推行巡回审判 便民诉讼在一线

“法院工作必须坚持用人民群众的视角来审视,主动适应国情、市情和社情需要。”这是钢城区人民法院秉承的工作宗旨。钢城区山区丘陵面积占80%以上,特殊的地理条件致使有些偏远地区交通仍然不便。针对这种情况,钢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巡回审理,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让巡回法官在充分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结合情理法,寓情于理,寓理于法,提高审判质效。同时,考虑到开庭时亲朋好友旁听较多,可以充分发挥庭审教育功能,让当事人理解法律精神,接受诉讼结果,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司法目的,也减轻了当事人不当诉求造成的诉累。

颜庄法庭审理的东当峪村、邱家屋子村、东红埠岭村、状元沟村和木头山村等五村村委会诉颜庄顺兴石料厂山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因该案涉及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为使村民能直观了解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明白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颜庄法庭专门到东红埠岭村村委大院开庭,让广大村民旁听,给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打消了村民心中的疑虑,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终村委的权益受到了维护,颜庄镇东当峪村、邱家屋子村、东红埠岭村、状元沟村和木头山村等五个村委会给颜庄法庭送来一面锦旗,对法官的正确维权表示感谢。

开发区法庭也通过开展“流动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并开展法庭审判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这些“送法上门,方便群众”的好做法,既方便了群众权利的救济,又实现了“审理案件,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

在巡回审判过程中,钢城区人民法院还不断总结巡回审判经验,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坚持以“就近”为原则,选择开庭地点。尽可能将开庭地设置在靠近乡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的地方,便于法庭在处理纠纷时,及时让乡镇干部、司法助理员、村委人员等参与其中,也便于法官及时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坚持以“方便”为根本,解决诉讼困难。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即立案,具备开庭条件的当即开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住所离法庭较远、交通不便的人员,可预约上门立案,预约开庭时间和场所;坚持以“调解”为主线,审理矛盾纠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巡回审判全过程,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

建立便民合议庭 化解纠纷在一线

辛庄便民合议庭是在设立“巡回法庭”基础上改建而成的,2名法官和2名工作人员,直接吃住在乡下,哪里有案情,他们就出现在哪里,群众有什么需要,他们就满足什么需求。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发挥身处基层的优势,与人民陪审员、村人民调解员、乡镇司法联络员有了更直接的沟通和接触,推动了法律“五进”和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的落实。

辛庄镇前城子村的吕某某因欠别人2万元的债,常年躲在深山里住。“便民合议庭”的法官爬了1个多小时的山,才把起诉状和传票送达到他手里。法官们的执着精神,让吕某某非常惊讶:“我住的这个地方,连村里很多人都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打听到的?我真是服了法官了!”吕某某主动到庭应诉,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长达3年之久的诉讼,终于结案。吕某某作为被告,虽然输了官司,但仍然对法官非常感激:“我们山里人,没有好东西表示感激的,山上的南瓜是我自己种的,又大又面,没有污染,我给你们带了几个,可别嫌弃呀!”

虽然只有两名法官,但是2010年辛庄便民合议庭办理各类案件200多起,他们的足迹遍布辛庄镇的每个乡村。法官们算了一笔账,每办一个案子至少要跑4趟,需要跑100多公里,一年下来就要跑2万多公里,这意味着让当事人少跑了2万公里。

随着经济的发展,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逐渐增加,案件数量迅速上升。钢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本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院内设立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合议庭,采取“一站式”服务,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充分整合法院、交警、保险等社会资源,采取让“伤者放心、车主省心”的规范而简便的工作流程和人性化的便民措施。它的成立不仅提高了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置效率,而且及时保证伤者的抢救和治疗等费用的落实,保障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誉。

深入田间地头 查明案件在一线

基层法庭受理的多是农村的民商事纠纷,很多当事人一场官司打不好就有可能结下一辈子的心怨。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必然会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工作生活,也会对当地社会的稳定和谐造成不安定的因素。将依法办案与尊重民间风俗、村规民约、乡村舆论、家族调解等有机结合,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方式。钢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总结了面对面、背靠背、亲情疏导、心理疏导、合力调解等方法,深入田间地头,与百姓及时沟通,详细明确地查明案情、了解情况。同时,把调解贯穿于查明案情之中,适时邀请当事人亲戚朋友、当地有威望的人、村委会人员等参与调解,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确保“案结事了”。法官们用真诚及时调处了一桩桩一件件矛盾纠纷,化解了当事人心头上的结。

赵某与吴某系邻居,2010年3月,双方因排水沟问题发生争吵,以致发生厮打,均受伤住院。后吴某及家属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罚款。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果,赵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吴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共计6200元。在审理过程中,吴某申请提起反诉,要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6500元。双方对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费用的数额争议较大,情绪都非常激动,如果不妥善处理,极有可能使矛盾再次激化。承办案件的法官没有简单开庭判决,而是采取了背靠背沟通的方法,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查明案情。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劝导他们要和睦相处。通过对双方证据的质证、找到对损失费用的认同点,搁置争议点。法官们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使双方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相互道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便民诉讼在一线、化解纠纷在一线、查明诉讼在一线,让钢城区人民法院创新了便民审判的形式,妥善化解了众多疑难纠纷案件,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切实为百姓做了实实在在的事情,体现了民本司法的重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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