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察局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栖霞市疾控中心监督二科科长迟文兵、主管医师王好森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25日,迟文兵、王好森乘坐单位司机贾国胜驾驶的公车到辖区某厂进行水质检测前期工作,栖霞经济开发区防保站站长杨燕美到厂配合工作。工作结束后,上述4人接受该厂相关负责人宴请。中共栖霞市纪委给予迟文兵、王好森、杨燕美党内警告处分。海阳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于树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3月27日,海阳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扣押某公司的4辆改装超限车辆。2017年4月1日,于树良与二中队队员孙洪波接受该公司褚某某的宴请。中共海阳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给予于树良、孙洪波党内警告处分。
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办事处驾驶员刘文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5月25日,刘文滨擅自驾驶单位公车为他人办私事。中共莱州市纪委给予刘文滨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公园管理中心景观科科长李德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2日,李德春驾驶单位公车接送朋友,且当日又使用公车办理私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给予李德春记过处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栖霞市支行驾驶员林祥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1日,林祥云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回家,停放在所住小区楼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烟台市分行党委给予林祥云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抓、抓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发现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一律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YMG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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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栖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