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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公安保持对毁坏果树案件严打态势, 甘做65万亩果园“安全卫士”

烟台日报 2010-12-01 18:4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孙飞刘红伟摄影报道)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破案,这下我们家的果树可有着落了。”11月26日上午,栖霞市苏家店镇村民今年70多岁的韩老汉将“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栖霞市公安局领导手中。

记者与韩老汉交谈得知,今年10月末,韩某家中200余棵苹果树全部被打上了除草药物,果树像中毒一样渐渐死亡,经济损失5万余元。经办案民警20多天的努力,终于找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据统计,作为著名的苹果之都,栖霞市年产苹果145万吨左右,占全国苹果总产量的5%,年出口量约16万吨,约占全国苹果出口总量的15%。全市66万人口中,果农人数占总人口的80%,农民经济收入的80%都来源于果业。

栖霞约有65万亩果园,62万多人口,人均一亩多果园。对果农来说,果树就是“命根子”,果树一旦毁了,老百姓就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就会陷入困境。民警调查发现,秋季结果期及春节前后是毁坏果树案件的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栖霞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对于毁坏果树案件,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现场保护及初查工作,无论损失价值大小,现场有无破案条件,一律由刑警大队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勘查。2003年,栖霞亭口京甲村于X川被本村于X树打伤,花费医疗费一万余元,于X树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于X川医疗费却一直没有着落。今年于X川先后三次损毁于X树的苹果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为彻底化解二人矛盾纠纷,亭口派出所多次深入双方家中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到协议,于X 树将自家的一处价值一万余元的苹果园给于X川抵医疗费,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据统计,2010年栖霞市毁坏果树案件发案率比2009年下降8.2%、破案率上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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