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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晨6点 2012-11-14 00:15 大字

蓬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警官表示,丁某三人的行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同时也是放火罪。他们纵火烧毁的虽然只是一个车库,但车库周围连着大片平房,火势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他表示,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损失额度5000—30000元,为重大损失。致死两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0元,为特别重大。

丁某三人放火烧毁的洗车店,损失在10万元以上,属特别重大损失,三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范某和陈某还有入室抢劫等犯罪行为,可能会一直在监狱里呆到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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