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堵住“跑路”商家的路
□姜春康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是“上帝”,但“上帝”也有烦恼之时。据YMG全媒体报道,烟台发布2020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预付式消费投诉位居榜首。这一现象,暴露出消费之“坑”、消费者之苦,不得不防,不可不治。
预付费模式本来是让商家和消费者两相得益,可有些不良商家却凭借钱已到手的优势,“引君入瓮”后大玩“躲猫猫”,让消费者“消费无门”,苦不堪言。之前,本报“烟台民意通”栏目报道《办了会员卡老板跑路!60多位烟台市民被套路》,在坊间引起热议。这样的跑路商家,不仅无德,更涉嫌违法。
要坚决堵住“跑路”商家的路,不能再让消费者成为“冤大头”。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首先,消费者应谨慎办卡。切莫贪图一次消费的高折扣而落入商家制造的“陷阱”。办卡前,要查看商家营业执照,了解具体条款,明确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要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权。预付款消费出现的问题颇多,但不少消费者嫌麻烦或认为数额小,不愿走上诉讼道路。
对于一些企业用“最终解释权归自己所有”,设置重重障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目前的管理办法是要求规模发卡、集团发卡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如果发生企业“跑路”事件,可用这笔资金来赔付。但遗憾的是,这主要针对的是商场、超市等备案过的企业,并不是所有商家都能自觉遵守这一规定。显然,这需要强制性地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以解决目前监管中的法律盲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任何时候都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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