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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退人员去世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是什么?

烟台晚报 2017-04-14 10:08 大字
咨询:我姥姥刚刚去世,她是企业退休人员,我想问目前烟台市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是多少,如何办理领取?

答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其标准为: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发给1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救济费是47725元。向相关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公安的销户证明、医院的死亡证明、殡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即可办理。咨询:我在公司工作,我工伤膝关节骨折第一次评了6级,然后发现前叉韧带也断了,第二次评了5级,请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几级发放,请详细解答。

答复:若是同一次工伤同一部位,并且第二次鉴定在一年以后的复查鉴定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第一次鉴定的伤残等级支付。若第二次鉴定是对第一次鉴定不服,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的复议鉴定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复议后的伤残等级支付。咨询:我单位给女职工缴纳的社保,其中有一个职工快要生孩子了(第一胎),单位给她缴纳了两年的保险,我想咨询一下,等她在医院生完孩子,报销的生育保险的钱会打到集体账户还是个人账户?具体有多少?

答复: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住院医疗费:参保职工与医院医保办据实结算,参保职工只需承担自负部分。生育津贴:自结算之日起两个月时间,生育津贴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内,需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属银行柜台领取相关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用人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待遇放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咨询:我家是招远的,父亲生病招远医院无法治疗,想到天津治疗,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去哪办理,出院后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进行报销,去哪里报销。

答复:根据政策规定,居住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治疗的,应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由《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组织专家提出转诊意见,科主任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确认后,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转诊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将《转诊审批表》、原始票据、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送至转诊医院审核结算。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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