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匝道频现农民晒粮 公路巡查、交警、路管多部门联合制止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海玲 通讯员 崔源原 任晶 摄影报道)现在正是秋收季节,时有农民在高速公路匝道上晒粮,使通行受阻。近期,烟台市公路巡查、交警、路管三部门联合制止公路晒粮行为。
近日,烟台公路巡查支队莱州巡查大队在道路巡查过程中,行至G18荣乌高速朱桥收费站入口匝道处,发现有村民晾晒玉米,巡查人员立即上前制止了在公路用地内晒粮的违规行为,晒粮村民当场将玉米清场收走。11月3日,烟台公路巡查支队莱州巡查大队在巡逻中,再次在此地发现晒粮行为,高速交警和路管中心人员同时到场,三部门共同向晒粮村民说明了在公路用地内打场晒粮的危险性,耐心地讲解了相关公路法律法规内容。通过宣传教育,村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进行了现场整改,在巡查大队、交警及路管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村民将粮食收回家中。
根据《公路法》有关规定,公路上晒粮属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烟台公路巡查人员表示,公路晒粮危害极大,除了通行的车辆和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外,还有食品安全隐患,因为公路上的泥沙、石头、碎片、沥青对粮食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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