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法院向损害司法权威违法行为“亮剑” 强闯法院,拘!谩骂法官,罚!

烟台日报 2020-09-04 09:07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张明武 周艳)强闯法院,拘留7天!谩骂法官,罚款1万!无视法律权威、阻挠司法工作、侵害法官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莱阳市依法惩处了2起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侵犯法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8月20日下午,照旺庄镇东玉泉庄村村民李某君等三人开车到法院领取案件材料,门卫按规定不让其车辆进入法院大院。李某君对门卫指责谩骂,随后欲强行闯入法院侧门,碾压了门口的隔离锥。遭门卫制止后,李某君及同行男子下车对门卫进行辱骂,并公然在法院门口小便,后被法警控制。

李某君藐视国家审判机关、藐视法律,影响极其恶劣,最终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

鹤山路某小区居民尹某丽因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6月4日,尹某丽到法院办理案件上诉手续时,借机发泄情绪,谩骂办案法官。工作人员反复劝导、制止,尹某丽仍继续谩骂。期间,尹某丽为阻止办案法官取证,用手中所持材料挥打办案法官头面部。

尹某丽随意发泄情绪、谩骂法官,情节恶劣,最终尹某丽被罚款10000元。

莱阳法院法官提醒:法律是国家意志和强制力的体现,没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闻推荐

登记劝导宣传提示上门服务 莱阳交警全力推进电动车挂牌“清零”

□耿世良张艳春报道本报莱阳讯目前,电动车挂牌已进入冲刺攻坚阶段,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推进电动车登记挂牌“清零...

莱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莱阳,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