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被抢女善待抢包男”激起千层浪, 市民多加称道,法学专家说法不容情

今晨6点 2012-04-10 02:29 大字

昨天,本报刊发的报道《被抢女善心打动抢包男》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读者强烈反响,很多人通过电话、短信和邮件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

YMG记者方春明

爱心读者:我也曾这样感化过人

福山区西关小学门卫程远林来电说,受害人刘女士是一个善良的人,抢包男也是可挽救的,他们俩的举动都是令人佩服的。而且,刘女士的做法胜过法律的惩处和教育。

今年68岁的程远林说,对于这种事情他有亲身体会。早年在农村老家时,有人抓住小偷往往是打个半死,但他恰恰相反。他家菜园里的菜经常被盗割,有一次他抓到一名小偷,不但没有惩罚他,反而拔出一些菜叫他拿回家。小偷感动地说以后再也不干了。的确,那个人再也没到村里偷菜了。

“你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小伙子,如果小伙子生活中遇到困难可打电话找我。和刘女士一样,我也不是富裕的人,但拿出三百二百的还是没问题的。”程先生说。

气愤读者:“黑中介”“黑用工”是犯罪的导火索

“看到这篇文章,我非常感动,但又感到气愤,是招工的太‘黑\’了!在这里,我要严厉谴责碧海大厦附近的那家招工或者用工单位,要1000元钱的应聘押金,报名后还要再交500元,这500元是什么费?我觉得这是造成小男孩失足的导火线,是应聘路上的黑暗和陷阱,太气人了。”

昨天,芝罘区69岁的高学智先生来电说,“刘女士对抢包男最后说的那话很感人,她说出了一个普通老百姓心里的话,我想,她一定感动了抢包男孩的心,他会改邪归正的。在当今天社会,刘女士与抢包男之间的交流非常值得提倡,也显得尤为珍贵,这比送他进监更能感化他,他这样走上正路,我们的社会也就更加和谐了。”

宽容读者:把抢包男抓起来他这辈子就完了

一位读者在短信中说:“就算是法不容情,让他进去呆三年又能如何呢?等他出来他还是没有钱,可能有了案底找工作都成问题。既然他能把包还回来,说明他的心是善良的,也许就是这个物质化的社会把他逼到现在这个地步。人都有困难的时候,我不赞同他抢劫的这种行为,但是他还回来了,我佩服他的勇气,能拉他一把就拉一把吧,给他次机会,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反之如果把他送进入,他会感觉人间无情社会无情,走极端也是可能的……”

前七夼小区的宋女士也打来电话表示,这个小伙怪可怜的,家在农村,自己出门不容易,因为单纯又被骗钱,真是走投无路了。她说刘女士做得对,如果把小伙抓起来判了刑,他这辈子就完了。

43岁的邹女士从海阳市打来电话说:“这条新闻太好了。我很支持这位刘女士的做法,她很理智、很聪明,效果也非常好,觉得很感动人,她救了这个人。大家都应该这样做。”

众多市民:有人说不可原谅有人说应该给他机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子来电说:“我觉得刘女士是不是应该到公安局去查一下小强的资料,看看他有没有案底。如果有的话,那就证明他说的话都是谎言,他就是个抢劫犯加骗子,刘女士可以报警抓他。”

市民程先生说,无论抢劫犯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被原谅的理由,不能纵容抢劫盗窃的行为。

张先生认为,情理和法律是两回事,没有讨论的必要,犯法就应该严惩。

市民汤先生认为,年轻人自身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他们犯小错的时候没有必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他一旦进了监狱以后,人生留下污点,只能促使他往坏的方向发展,应该让他感受到大家的善意。

市民马先生认为,被抢女很善良,希望给抢包贼一个机会,让他改邪归正。

市民位先生认为,被抢女的做法是对的,应该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尽量减少对他的刑罚,要用爱感化他。

读者默然发来邮件说,人性的温情比起冰冷的法律或许更能拯救一个人的灵魂,毕竟法律的目的不是把人关进监狱。

…………

新闻推荐

大桥不会阻碍丁字湾海上通行

工程项目办副主任孙彦松:大桥可满足5000吨船舶通过“建设海即跨海大桥,对于山东半岛沿海大通道的早日形成势在必行。”海即跨海大桥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

海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海阳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