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对时间的挽留一
雨十年灯”。俯仰之间,旧朋云散,故交凋零,就连当年在世华组织的校园诗会上放歌的青年学子而今都是50开外的人了。当云帆直挂、沧海横渡的壮心在琐屑的生活中消褪之后,环顾左右,发现能坚定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人已经不多了。看了世华的这三卷本作品,我一个人在想:文学究竟有着怎样一种令人不能拒绝的诱惑力,让我和世华在这30年间,面对这么多纷乱的选择,而独独将这一爱好保留至今,其中必定有它的奥秘所在。我想:一个人对文学的痴迷,实际上是对理想人生境界的一种迷恋。因为人生百状,大抵不能圆满,只要活着,就会有郁闷与缺失,文学恰恰给这种郁闷以释缓,给缺失的人生以虚拟性的补偿。再说,人活一辈子,对世事、对人生总该有自己的表达,就连那些目不识丁的老头老太太在公园晨练的间隙,免不了将自己的心情诉求和对世道人心的看法互相作一番表述,作为一个写作者,若不发出自己的声音,做人都失去了味道。还有一点似乎更为重要,这就是:一个人能在全无必需的情况下,还能以极大的热情来做一件事,这就足以证明这件事能给他带来愉悦。试想,在一种强制的劳作中,在并非出于本爱,而缘于功利驱使的劳碌中,还能产生这种愉悦吗?
30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和建群、世华等一干人马,冒着凛冽的寒风,到师范校园参加“春草文学社”举办的一个诗歌朗诵会。“为了看一眼太阳,我才来到这个世界上。”当一个戴眼镜的青年学子刚诵出巴尔蒙特的这句诗时,我的心头为之一颤,并在那一刻开始懂得:文学的最高成就是深入人心。连日来,在阅读世华这三卷作品时,一种“回首旧游,凋丧略尽”的意绪一直弥漫在我的心头,而世华早就将这种“凋丧”——亲人的丧离、时光的流逝、故园的消失诉诸于文字,让活在物质膨胀、精神瓦解这样一个时代的人,借助世华用文字搭建起的“乌托邦”的有限时空,给被现实灼伤的心灵实施一种记忆疗法。
这个在教堂边长大的农家子弟,以宗教般的情怀,在文学这条漫长的精神苦旅中跋涉。我知道,文学是一碗“强饭”,比走“一山放过一山拦”的仕途路更为艰难。在这条路上,只有极少的人能留下纪念碑,大多数的人连足迹的印痕都很难留下。正像梵高给他的弟弟所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不朽的,包括艺术本身。唯一不朽的是艺术所传递出来的对人和世界的理解。”世华将自己的一生作为抵押,写出了他对人和世界的理解。这种理解对与错、深与浅,还有赖大雅方家给予指点。
文友某君,生性诙谐,颇有才名。一日,某官员得知其文集新版,便登门索要。得书后,官员甚喜,遂与友人执手而叹:“吾自幼喜欢文学,怎奈忙于政务,未有闲暇,待退休之后,也准备弄一部大作品来了遂心愿。”友人闻言,似有不悦。他抚着官员的手说:“我从小就喜欢当官,多年来忙于写作,将之耽搁,等退休后,看是不是能弄个厅局级再干它几年。”
听起来这像是一个戏谑段子,实则是一个对话实录。友人的戏谑中显然含有对某官员轻看创作的一种反讽。除了个别天才和特别长寿者外,就一般人而言,要弄出点像样的作品来,一是要有创作情怀,二是要经过足够的写作训练。创作情怀极难培养,又很容易遭到伤害。对于一个长期在体制内行走的人来说,要保持这种情怀不受政治生态的干扰,必须要在心田里修篱种菊,方能抵御讥谗的伤害和人世的喧嚷;而足够的写作训练,实际就是在不断地难为自己的过程中,通过调动思想、阅历、技巧,包括对感情培养所形成的意识,共同来构建起一个闪烁着精神光芒的审美世界。这样的训练,是一次漫长的精神跋涉,只有对理想的人生境界恒久迷恋者,才敢凭一钵一杖,走过命运的万水千山。看了世华的这三卷本作品后,我最想说的话是:这位老弟在一种抗拒中保持了写作者应有的姿态。他在长期的写作训练中,将家族命运的流变梳理成一部心灵史,将乡土的温暖,将展现在眉睫之前的人间万象和贮存在胸中的天地精神,将闪烁着平民泪光的审美与寄生于信仰和理想之上的抒情表达融汇在一起。或以诗当哭,或以文寄情,让那些码在泛黄纸页上的蓝晃晃的文字变成了远行者孤独的血泪。对文学若没有真爱的人,是不会一步一泣,走过这漫长的精神苦旅。这些文字的写作,跨越了近30年的岁月。30年,足以让一个人的容颜变老,也足以让一个人对人生有着刻骨的领悟与成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经过时光沙漏筛选出的这厚重干净的三卷本作品,不仅让世华的青春梦于中保存,而且也对时间进行了挽留。
二
这条从延河拐弯处铺排开的宽阔川道,在抵达陕北名镇甘谷驿之后,分成两支:向北走是延川县,朝东走是延长县。在“三延”路径的交汇处,有这么一个能为旅人捧上一盏茶水、两碗粥饭的温馨驿站,这对不知乡关何处的天涯倦客算是一种慰籍。
世华家的老宅在甘谷驿镇的东街上。老宅的坡底是一片由杂草和河卵石铺成的河滩。时而浑浊、时而清澈的延河在这里与西河相汇后,一路向东,在延长县一个名叫“天尽头”的地方汇入了黄河。老宅的旁边,耸立着一座古老的教堂,高大的堂顶与灰白的色调在周遭低矮村舍的映衬下,显得既不协调且充满悲凉。世华说他小时候,每天清晨一睁眼,就能看到教堂顶尖上落着一群野鸽
子。翻身起来,隔窗打一声唿哨,马上就能听到鸽子在迅疾起飞时,翅膀在干涩的抖动中发出一种像撕扯胶布的声音。雨果说:每一座教堂、每一个十字架的下面都埋藏着一部长篇小说。对于在延河边长大的一个懵懂少年来说,这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古朴小镇给了他太多的记忆,以至人到中年后,每每想起寂寞的少年时光,想起在晨风夕雨中望着远去的河水和飞向远方的鸽子,那种对外部世界心向往之的意绪依然在心头膨湃。
我痴长世华一岁。在理想主义光焰照彻下成长起来的我们这一代人,骨子里都有一种很深的青春情结和文科情结。当年,世华和他的父兄在延河边垦荒耕读的时候,我在南沟一孔破窑洞里没明没黑地转抄着当时在地下流行的各种文学抄本。之后,以“虽有文事,必有武备”作为一种人生设计的世华,以好男儿不吃十年闲饭的决绝,在那个让人感到压抑的年代远赴新疆当兵。其时,正是毛泽东登遐前后,边界吃紧,将士用命,枕戈待旦;未几,中越边境的战事又触动了中苏敏感的神经,边民连夜后撤,军人火速靠前。一个时年不满20岁的青年,还没做好任何准备,就被严酷的现实来了个“下马威”。西贤曾谓:过早就嗅到死亡气息的人很容易成为诗人或哲学家。还好,达摩克利斯剑最终没有掉下来,战士肩上的钢枪随着一个时代的到来,化成了老人手中的拐杖。复员后,世华又开始了一段求学与执教生涯。其时,正是1980年代中最美妙的一段时光,中国大中专的校园里,都呈现出一种文艺复兴式的盛大狂欢,各种文学社团应运而生,诗人成了时代的宠儿。在静读三更、起舞鸡晨的日子里,这位曾在边地饮冰啮雪的青年突然产生了一种青春的忧伤。童年的记忆,投身军旅而“燕然未勒”的茫然意绪,突然浮泛在心头,让他觉得好像有满肚子的话要对这个世界进行表达。
检点世华平生屐痕,不外乎故乡、边陲和校园。但就在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人生履历中,却使一个在乡村长大的青年产生了一种文学的忧郁,有了一种文学情怀。这种情怀的养成,是时间给有心人的一种特殊馈赠,是故乡土地上生长出的香草芝兰赋予人的一种精神品质,是阅历积化成的一种人世沧桑。有了这样的一种情怀,作为技术层面的写作训练便有了一个明确的审美目标。从世华这三卷本作品中所呈现出的内在质感来看,这个“有心人”少小时,在心灵深处就开始对人生和大自然有了饱含深情的描述和记录。家族的流变、故乡的风物,包括对巩乃斯草原诗境的痴迷与沉浸,无不在笔下得到一种精彩的展示。正是有了这样的写作情怀和写作训练,让庸凡的人生有了亮光,使被现实灼伤的
■杨葆铭
心灵在辗转反侧的焦虑中得到一种抚慰。
三
这是一个调侃和恶搞大行其道的年代。作为文学表达的一种重要方式——抒情已濒临死亡。从屈子行吟发出的那声太息,到陈子昂在幽州台上的悲怆歌哭;从艾青笔底下呜咽流淌的大堰河,到舒婷《致橡树》的真诚吟唱,这些怅望千秋、血泪交迸,充满人世悲悯的诗文,在长啸或低吟的抒情表达中,把一切绝望写尽,从中又生发出一种顽强。而今,抒情正在死亡,文学道统正在分崩。餐桌上的黄段子,不成曲调的“口水诗”,打情骂俏的狎游,用身体写出的“下三滥”,这一切的一切,给人们展示出的是一个没皮脸的下流世相。而我在世华的这三卷本作品中,却看到了抒情的复活。三种文本,尽管表述不一,但贯穿始终的抒情表达,像一抹落日的余辉,照彻了我幽闭的心灵,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到一种温暖,并坚信:美,能够拯救世界。
先说世华的诗。这是一个从乡村走来的歌者。这些被押上韵脚的分行语言,是他面对这个世界的一种带有抒情性的发言。这种发言方式在今天看来有些不合时宜,但这些书写在青春篝火灰烬上的诗句依然带着一种生命的体温,诵读它,让人能得到一种青春的回忆。写作,是一种生命状态的呈现,年轻时的信马由缰和人到中年后的惜墨如金,恣肆与节制,都以接受心灵的指挥为前提。世华的诗唯美、精巧,对意象的捕捉准确而生动,其抒情口吻有莱蒙托夫和郭小川的韵味。《心在高原》这一辑中的作品,表达的是游子对故乡的眷念,而这种眷念是以借助对故乡风物的咏赞来进行表达的。风物是文化产生的母体,尤其是对于一个在最具陕北地域特色的地方长大的人来说,这里的每一条河流、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都带着母亲的体温。这些诗作,除了用特有的抒情口吻表达了对故乡的情魂所系之外,还含带着一种伤逝和追问——一片几近干枯的、四处漂泊的树叶,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树上?这是一种类似《天问》的诘责,由于不好作答,诗人开始仰望星空。世华正是在类似的诘问中,不断捕捉各种意念,不断丰富自己的想象。如《梦中的伊犁河》所呈现出的万千美景,《岁月远去》中所倾诉的伤逝情怀,《走过苍凉》所表达出的岁月忧伤,让我在这些串度抑扬、口吐珠玉的抒情表达中感悟到:诗歌是种植在诗人身体内的一种闪光,这种闪光,有着一种精神的亮度和纯洁。
再说世华的散文。这一古老的文体,在
中国文学史的长廊里所展示出的华美神采,所放射出的思想光芒,以及在对汉语的开发和运用中使语言所达到的那种极致令人叹为观止。在这样一个让人只能望其项背,几乎无法超越的高度面前,多少人明知其高,才愈发有了想窥其奥堂的攀登之念,这大概正是文学魅力之所在。
世华的散文带有诗歌的抒情性,有一种在马背上颠狂的率性和无拘。一个在延河边长大的孩子,为了能偿还一条河的恩情,他以春草感念春晖的赤子深情,让笔尖在心灵的纸页上跪泣而行。这部散文集感情丰沛、意象纷繁,或记事、或说理,行止得当,收放自如,将作者的思想深度和驾驭文字的能力得以展示。如录入《流逝的时光》一辑中的《秋雾》,堪称是一篇美文,倘没有痴迷过这一景致的人,断然写不出这样的作品。而《朴园行记》则是另一番风貌。作者在对古典文学的沉浸中所参悟到的那点“真东西”竟然思接千载,让遗世独立的“桃花源”成了作者的醉卧之地。散文是最见作者才情的一种文体,三言两语之间,便能分出高下。苏东坡论作文有三大要旨,其一曰:“先有警句,冠于篇首,但与所叙事物仍为血肉。”世华在长期的写作训练中对大家之道心追手摹,文章才有了一种风骨和气象。
作为压轴的小说卷,自然被世华所看重。20多年前,我就读过其中两篇小说的原稿。这一次,《远去的黑鸦》被收入其中,重新阅读,唤起了我当年阅读时的那种快感。小说作为一种综合写作艺术,对作者的才华和学养是一种检验;但能在一篇小说中读出作者人情的练达和对世事的洞明,这才是一部好小说真正的看点。世华的这部小说集所展示出的人生世相,读者将会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审美意趣来进行解读,倘能从中读出一种人世的悲悯,我便将其视为知音。单就《远去的黑鸦》来讲,这是一篇陕北版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是窑洞土炕上出产的《聊斋》。三姑舅、小妹、黑鸦在“绵土洼国”所呈现出的恐怖惊悚的场景,给缺乏敬畏之心的人一种警示。头顶三尺有神明,阴阳两界诉悲情。保持了原创的风格,小说中在对陕北乡土风俗的描写中充满了神秘感,与当年风行的《百年孤独》和时下受到读者青睐的《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在文风上似有相通。看了这篇小说,于满足中似有遗憾。倘若就这个题材,以世华现有的知识储存和人生阅历,小说在思想深度和故事的拓展上将会更加深刻和完美。
四
黄庭坚有诗:“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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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延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