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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驾驶证千万别开车

延安日报 2014-06-09 10:25 大字

本报讯(张宇)无驾驶证非要逞能开车上路,不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轻微伤、一人重伤。目前,洛川县检察院以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审查起诉,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刘某自觉驾驶技术过关,明知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为图快意就大胆驾车上路。4月28日,刘某无证驾驶小轿车行至老庙镇界村路口超车时,与同方向行驶的郑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郑某轻微伤、乘坐人樊某重伤。事故发生后,刘某因害怕而逃离现场,群众报警后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某于案发当晚到交警队投案。经鉴定,刘某属无证驾驶,驾驶过程中在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超车,发生事故后未保护现场驾车逃逸,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归案后刘某积极协助被害人进行治疗,并对被害人作出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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