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4起涉疫案件,已有多人被处罚

市场星报 2022-03-21 15:38 大字

星报讯  近日,疫情防控形势再升级。针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安徽警方始终保持“零容忍”。3月19日,铜陵、宁国两地共通报了4起涉疫案件,多人被处罚。

3月16日,居民房某在铜陵市天井湖社区核酸检测点与现场群众发生争吵后,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扰乱公共场合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房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17日,铜陵市铜官区某小区居民邹某骅利用虚拟短信APP伪造了一条交管12123发送的处罚短信,称交警部门已经对违反单双号限行的行为进行处罚,邹某骅妻子将该短信发至微信群,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邹某骅予以行政处罚。

3月18日,铜陵市铜官区某小区居民张某在明知本小区处于临时封闭管理的状态下,不听社区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离开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17日,宁国市居民施某某3月14日从疫情发生地区(铜陵市)返宁后,未按要求报备、执行相关政策,且在未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多个公共场所,对该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目前,施某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已被集中隔离)。鉴于其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拒不配合、寻衅滋事等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警方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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