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新生儿出生信息三人获刑
孩子刚生下来,就不停接到影楼和饭店的推销电话;准备买房子,楼盘的推销广告不断就来了;装潢刚签下一家装潢公司,各种建材商家的推销就不停地来了;买车遇到退税诈骗……
他们都是从哪儿知道的电话呢?形形色色的信息泄露导致的骚扰电话甚至诈骗,让不少市民困扰不已。随着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开始施行。新规实施后的宣城市首起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近日被宣城市宁国警方破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拘。
首起案例:卫计委工作人员泄漏新生儿信息
近日,宣城市宁国公安通过缜密侦查,相继抓获黄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宣城市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这也是自6月1日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宣城市破获的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今年5月底,宁国市多名新生儿父母在网上举报“某儿童摄影馆”“某大酒店”有多次向其打电话推销业务行为,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接警后,宁国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网安大队密切合作,将此案侦破。
经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为拓展其摄影馆业务,自2016年中旬,请求在该市卫计委工作的熟人黄某某,向其提供宁国本地新出生儿信息。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数千条宁国本地新生儿出生信息提供给肖某某,并非法获利2万余元。随后,肖某某利用该信息推销产品,并以每条数元价格转售给餐饮店店主章某某。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肖某某、章某某已被宁国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信息泄露:无孔不入的电话困扰市民
“无孔不入的商家电话,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市民刘先生刚刚准备对新房进行装修,但是刚开始动工就接到了不少装修公司的电话。“有时候一天要接好几个电话,让人不胜其烦。甚至中午一点多睡午觉的时候也有人打来电话,都干扰了我的休息。”
记者在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其实遇到类似像刘先生这样的情况也真不少。还有不少市民在自己的汽车保险快到期的时候,还能够接到汽车保险公司的电话。“买汽车5年来,每年保险还有一两个月到期的时候,都会接到一些保险公司的电话,问我保险到期了没有,有没有兴趣在他们公司进行保险。”市民何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接到这样的电话,自己会直接说保险已经提前买过了,才会消停一些。
除了商家以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个人信息用来开展诈骗。近年来宣城市一些市民就被诈骗分子以“购车退税、信用卡透支”等名义成功诈骗。而在诈骗的过程中,诈骗分子掌握了受害者的姓名、电话和家庭住址甚至更详细的信息,使受害者放松了警惕,则是诈骗成功的主要因素。
律师释法: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随后记者采访了宣城市锦宣律师事务所程国兴律师,请他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解读。据程律师介绍,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开始施行。和以往相关法律条款相比,新规最主要的体现在降低入刑门槛,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据了解,《解释》一共13条,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五条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涉及到的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进行了解释。
其中,违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被认为情节严重,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即被认为情节特别严重,可判3-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等。
在量刑和处罚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新闻推荐
旌德讯(萧岚雷梅洁)6月14日,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宁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发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发明在担任宁国市港口镇党委书记、宁国市开发区...
宁国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宁国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