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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没合同 讨薪很被动专家:务工时相关约定要明确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7-01 08:36 大字

[摘要]专家:务工时相关约定要明确

■本报记者胡明兵

现在,农民工外出打工往往都不签合同,工资也没约定,就跟着熟人、小包工头稀里糊涂地干活,活干到一半或者干完时,如果出现了纠纷,就会出现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所以,农民工外出打工,最好还是和老板签有书面合同,或者把工资、工期等关键性因素先约定清楚,无论对于老板还是农民工,都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最近,湖北农民工谭某向本报投诉,经中间人皇某介绍,他们一行五六人在宁国市一工地干活,活干完了,老板不仅不给工资,他们去找老板要工资时,还被人给打了。现在,他们身上没钱,想回家都回不去,希望本报给他们帮忙,讨要回他们的3万多元血汗钱。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先联系了谭某所说的介绍人皇某,他告诉记者,并不是说老板不给谭某钱,老板之所以不给钱,是因为谭某等人严重耽误了老板的工期,导致老板没办法按期交房,损失很大。他在中间也做了大量工作,联系谭某时,谭某就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迟迟不来进场干活。后来老板又找了别人来干,等谭某等人到来时,谭某等人只做了部分工程,工程现在尚未完工,没法算钱。

记者又联系到承包该工程的老板腾某,他更是一肚子委屈,他表示,他数次通知皇某,让皇某通知谭某等人进场施工,以按期完工,接受验收。但谭某等人就是不来,这让他非常被动。后来谭某等人来时,只做了部分工程,而且没有完工,完成的部分,质量也不合格,需要返修。如果谭某等人把工程完善了,该返修的返修了,他自然会将他们该得的工资一分不少支付完毕。

在记者多次跟谭某、皇某、腾某交流时,发现一个问题,腾某将工程交给皇某时,二者之间没有订立合同。皇某将工程交给谭某时,也没有合同。所以,在出现纠纷时,就很难解决。

相关专家提醒,农民工在在建筑工地干活,一定要就一些关键性的因素先和老板约定清楚,比如,每天工资多少,或者多少钱每平方米,工期截至哪一天,工程应该达到什么质量标准等。这样出现纠纷后,无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是司法机关介入,解决起来就会有理有据,不会出现空口无凭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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