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内惊现鳄鱼 警民联手施救
本报讯(王水松 记者 汪鸣 文/图)近日,宁国市森林公安局狮桥森林派出所民警在夏林风景区群众的帮助下,将一条小鳄鱼从景区的龙潭中救出,送往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新家”安居。
5月30日下午5点多钟,该所接到夏林风景区群众电话报警,称景区内的龙潭瀑布发现了一条鳄鱼,请求快速出警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指定地点,到达现场时,景区内的负责人甘某和景区内的一名群众在现场保护。
民警顺着群众手指的方向,在龙潭的一个洞穴内发现了这条小生灵,只见它一尺多长,趴在一块石头上一动不动,而龙潭旁边即是寺庙。据群众介绍,景区内本没有鳄鱼,这条鳄鱼估计是市民在龙潭内放生的,被游客发现后,准备将其捕获带回家,被景区负责人制止。
民警认为,鳄鱼属于肉食动物,凶猛暴戾,若长大后对附近居民将是一大安全隐患,同时又影响景区内的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生存,势必会破坏生态平衡,只有将其捕获,才能促进景区安宁。
民警试了几次,没有捕获成功,只见鳄鱼张大嘴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准备时刻攻击,凶残之本性暴露无遗。无奈之下,民警叫群众拿来一根火钳,小心翼翼地将这只小鳄鱼装进了准备好的袋子里,随后放进一个大塑料桶里。
5月31日下午,民警将这只鳄鱼送到了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家”。经鉴定,这只小鳄鱼为“泰国鳄”,野生的“泰国鳄”属于国家一家保护野生动物。
在此,记者提醒:放生本是一件善事,但若随意放生和乱放生,就不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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