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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率担保小心“扛不起”

安徽法制报 2016-01-26 12:08 大字

在不少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因碍于亲朋好友关系而轻易签字做担保,结果往往是因财伤了和气。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为担保人的外甥就被自己的亲舅舅狠狠地坑了一把。

2013年5月1日,资金紧缺的周某向吴某借钱用于生意周转,周某考虑自己的外甥汪某朋友多、人缘好,便希望汪某能做自己的担保人。好心的汪某因信任自己的亲舅舅,便满口答应下来。周某在借款后出具了借条一张,上面载明:“今借到吴某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付款方式为转账。借款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借期为10天。 ”汪某当天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自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贰年。后吴某给周某实际汇款42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周某仅付了3次利息给吴某后,就再也没有提及还钱的事。经过多次追债无果,吴某一纸诉状将担保人汪某告上法院。

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汪某自愿作为周某向吴某借款的担保人,并为吴某所接受,双方之间的保证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汪某在周某不履行债务时,应当按照约定的保证范围承担还款责任。故宁国市法院判处汪某应偿还42万元及利息。

外甥好心帮舅舅担保,万万没想到自己却成了被追债的对象,汪某不得不为自己当初的草率签字“买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谨慎担当担保人,轻率的担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扛不起”的麻烦。

·孙晓雯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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