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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砍死舞厅老板后藏尸逃离

皖南晨刊 2015-08-13 01:05 大字

这是张某“二进宫”。家住宣城的张某,曾于198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然而这一次,张某却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2014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向市法院提起公诉。数罪并罚,今年7月17日,张某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场被执行死刑。

舞厅老板尸体惊现包厢

李玉是宁国市的南国舞厅服务员,2013年9月1日中午12点左右,她与丈夫来到舞厅,发现舞池地面上有很多血,虽用拖把拖过,但仍然能闻到浓重的腥味。李玉想起刚上楼的时候,看到老板王德的摩托车就停在楼下,她隐约感觉老板可能出事了,就赶紧给王德打电话,但是未能打通。

王德的妻子汪萍接到李玉的电话,着急万分,她与亲戚在市医院找了一圈,也未能找到王德。于是,几人又再次回到舞厅寻找王德……

不一会儿,汪萍侄女尖叫着从舞厅的一个包厢里跑出来,众人赶紧跑进包厢,就看见中间茶几边有只手,茶几掀翻后,满身是血的王德出现在大家眼前!他平躺于地面,头朝上,双目紧闭,嘴巴被砍了一刀,很深。汪萍用手摸了摸丈夫的胸口,发现皮肤冰凉,便晕了过去……

“南国舞厅老板被人砍死了!”正与女友在饭店吃饭的张某听到这个消息后表现出惊愕。张某支开女友,独自打车来到南国舞厅,看到几部警车停在楼下后,张某便离开了。当晚他坐车回了宣城,未看到儿子就为其留了张纸条:“儿子,我回来看你你不在,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回来看你了,我不能照顾你了,你自己好好的,我给你留了200元钱放在你鞋子里了。”

9月2日1点,某饭店门口,张某被宁国警方抓获。砍死舞厅老板王德的凶手正是张某!

预谋抢劫未得逞 争执中砍死舞厅老板

2013年7月,离异的张某与女友陈芳租住在宁国市某宾馆。因为长期没有经济来源等原因,陈芳提出了分手。无奈之下,张某将电瓶车寄压到寄卖行得了500元,但没过两天就用完了。适逢宾馆老板讨要房租,可自己又借不到钱,张某想到了抢劫。而与陈芳同在舞厅上班的李玉成了张某眼中的“猎物”,他已经惦记李玉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已久!

8月28日上午,张某拿着一根方木料躲在舞厅的阁楼里,伺机抢劫李玉,当天张某并没有等到她。第二天上午,张某用菜刀将三楼摄像头的电线砍断,当天下午,张某又躲到舞厅阁楼欲抢劫李玉,依然未能得手。

9月1日上午,张某再次来到舞厅阁楼,并用方木料上的钉子把晾在阁楼的长裤裤筒撕下来绑在脚底。未等到李玉,张某就来到舞厅包厢,坐在沙发上。这时王德进来撞见了张某。张某向王德提出要预支女友陈芳的工资遭拒,两人起了争执并打斗起来,一怒之下,张某跑到厨房拿了菜刀向王德冲去!张某朝王德的头部、面部猛砍数刀,直至王德停止了挣扎……

张某将王德拽到舞厅的一个包厢,放在沙发和茶几中间,便赶紧去厕所洗手,再用拖把将大厅的血拖掉,并将菜刀扔在了阁楼的水泥袋上。因担心王德未死要打电话报警,张某又返回包厢里,搜了王德裤子的口袋,除了手机,张某还找到了钱包及一叠钱。张某拿着这些东西走了……

张某曾经于宁国的某工厂打工,有一定收入,案发前,因长期不工作而陷入经济拮据的困境,产生抢劫他人的犯罪想法,在寻找抢劫作案机会时被人发现后,同被害人起争执,又另起意杀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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