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将启动“一厅式”办公帮农民工讨薪计划在小年前完成群体性清欠任务
宣城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将启动“一厅式”集中办公,并在市劳动监察支队和市开发区管委会各成立1个现场协调小组,帮助农民工讨薪。
建筑领域是清欠重点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宣城市已于10月下旬启动今年的清欠工作。10月底,宣城市成立了由27个部门组成的清欠领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清欠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年统计情况来看,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建筑领域拖欠现象约占到80%,所以,这一领域仍是今年清欠的重点。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委,对市直320个建筑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确定了55个项目为重点清欠对象,同时让清欠领导组成员进行包保。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面临三重处罚
近日,宣城市清欠领导组将启动“一厅式”办公。市人社局、住建委、公安局、法院等8家部门,将集中解决宣城市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市清欠领导组计划在小年(2014年1月23日)前完成群体性清欠任务。2014年1月20日后,对仍有欠薪隐患和投诉记录的工地,清欠工作组将直接进驻工地,进行解决。对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各职能部门将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措施,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本地建筑施工企业暂停投标资格,外地企业清出宣城市建筑市场,劳务分包企业吊销其资质;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农民工要注意保留证据
为维护农民工自身利益,市劳动监察部门也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外出务工时要注意招聘的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务工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能证明与所在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派工单、工作证(牌)以及考勤记录等。当自身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犯时,请及时到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讨薪难问题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市直:2719868、宣州区:3024837、郎溪县:7015627、广德县:6022910、宁国市:4025463、泾县:5031309、绩溪县:8163682、旌德县:860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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