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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猪獾被查

皖南晨刊 2013-11-12 03:35 大字

宁国讯(王水松 文/图)11月7日,宁国市森林公安局狮桥森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集贸市场将一正在出售野生动物的蒋某抓获,并依法将此案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当日中午13时许,该所的电话骤然响起:“中溪农贸市场有人正在出售野生动物,请速来查实。”森警们立即出警,在该农贸市场内将一正在出售野生动物的蒋某抓获。经检查,该野生动物为猪獾,死体,体重23斤,体长56厘米,脚部有明显的夹伤痕迹,该猪獾为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管辖权限,在集贸市场出售野生动物行为应归工商部门查处,于是该所经过初步调查后,依法将此案进行了移交。

图为被查收的死体猪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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