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四个突出”强化重点项目帮办服务
宁国讯 近日,宁国市出台《宁国市重点项目帮办服务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重点围绕建立健全“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帮办服务体系,突出部门职能、项目管理、项目推进和监督考核,实现了部门帮办服务和项目建设所需的无缝链接。
突出部门职能“定责”
在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围绕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建设、投产等关键环节,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卫生局、住建委和公安局等部门职能,以及项目驻在地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按照“责权相当、确权赋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到职责划分科学合理、明确清晰、相互衔接,避免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
突出项目管理“履责”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在2013年将行政审批事项控制在200项以内,审批时间缩减一半;同时,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前置审查,落实并联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市纪委牵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建立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AB岗负责制等工作制度,以及失职失责责任追究制度,为部门履责指向。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围绕项目管理,以项目需要为取向、能力开发为重点,加强干部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庸者去庸、能者更能,更好履行个人职责。
突出工作实绩“考责”
根据年度帮办服务目标任务,将帮办服务工作量化分解为帮办基础工作、帮办工作实施与成效、帮办中心和项目建设情况和加扣分情况四大块,实行百分制考核。突出项目建设实效考核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综合评价,其中帮办实效考核占考核总分值权重的60%,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占考核分值权重的10%。同时,建立帮办服务管理数据库,建立考核工作信息化反馈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实行动态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及时收集、汇总、通报帮办服务工作情况,切实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监督考核“问责”
将各单位帮办服务综合考核情况及具体责任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和推荐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帮办服务综合考核得分排名前列的和在帮办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具体责任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首次未落实帮办服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予以诫勉谈话;对第二次未落实帮办服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在主要媒体上予以曝光,并责成检讨;对第三次未落实帮办服务工作且对市委、市政府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单位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停职、免职或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后两名且未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的,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一单位一年内因帮办服务原因被客商投诉经查属实2次以上的,单位主要领导在全市大会上表态;全年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帮办服务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胡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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