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多元化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质量建设

今日宣州 2020-08-21 06:20 大字

近年来,宣州区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形成了完善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保障了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有效提升了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推进了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止今年,已建成区直社会福利机构1家,公建公营特困供养机构18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家,民营养老机构9家,医办养1家,智慧化居家养老服务公司1家。

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宣州区全面提升和兑付优惠政策、优化养老服务政策,充分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参股等方式兴办各种性质的养老机构,吸纳社会资本。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手续齐全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区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手续齐全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区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经营且合同期在5年以上,手续齐全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收住本区户籍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适当上浮。对社会力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利息补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供养的保障对象,按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养老机构,拨付购买养老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保障对象所在乡镇街道负担。其中,对承接政府供养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按照老人的失能失智程度,适当上浮服务补助标准。

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和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

对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14]314号)的要求,各类日间照料中心、日托站、托老所、社区养(助)老服务站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给予政策支持。一是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800元/平方米。对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社区,按先购后补的方式一次性给予2万元设备购置补助。二是对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且符合要求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每处每年不低于2.5万元的运营补助;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处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运营补助。三是区政府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四是根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需要,设公益性工作岗位,补助标准按当年度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截至今年,宣州区建成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96个。

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统筹解决,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主城区9个办事处,53个社区“五类老人",以120元/人/月的标准,由政府购买禾康智慧化居家养老服务公司上门服务(目前正在筹划向17个乡镇“五类老人"扩面,当前4672人是通过打卡发放到对象手中)。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待遇。

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和保障水平

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加大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首先是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等多项举措,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的数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无缝对接,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截至今年7月底,全区养老机构总床位467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3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980张,占总床位比例为21%;护理型养老床位总数1864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为40%。

19家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完成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试点,民营养老机构(除医办养机构)都与辖区医疗卫生院签订了医养协议,落实日常的巡诊、治疗和保健工作,养老资源与卫生资源融合发展完成率100%。使所有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有机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真正的帮助和解决了老人健康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委,成立宣州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以定期和随机相结合方式,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颁布的养老院服务质量116项标准,对养老院服务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在逐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饮食卫生、服务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运行情况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全区31家养老机构均达到服务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2020年,投资49720元为全区养老机构3129个床位购买了综合责任保险,投资808067.7元为全区4099位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实现了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床位综合责任保险和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两个100%全覆盖。

(肖业文  史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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