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 同城同待遇 明年宣州区城乡居民医保将并轨
宣州讯 往年7、8月份,是广大城镇居民缴纳医保的时间。近日,有居民发现暂时还不能缴纳2020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缴费起始日期较以往有所推迟。为何会推迟?推迟缴费是否影响城镇居民医保的正常使用?带着这些疑问,8月29日,笔者前往区医保局了解情况。
笔者从区医保局了解到,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区将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凡全区各乡镇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或长期居住在宣州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居民,将以户为单位参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届时,城镇居民将与往年新农合传统缴费期同步,参保群众可通过在各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交纳现金,亦可通过手机微信完成支付。据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线下缴费日期大概定于今年的11月份(具体时间待官方通知),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过期不得补交。已于2018年参保的城镇居民可享受2019年度待遇,因此,不用担心延期缴费可能会造成的影响。
据悉,此项新政对门诊统筹、慢性病门诊、普通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分娩住院和大病保险等六大方面的待遇进行了统一,也对各类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可报销的慢性病病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增至56种。对原新农合参保人群来说,病种数更是从原来的18种增加至38种,慢性病报销比例也比过去增长了10个百分点。此外,新政策还确立了门诊大额报销制度,原城镇居民分娩住院的补助标准也从过去的600元提高至800元。
“新政策的实行,能有效减少新农合参保农户的漏保、重复参保的现象,减轻参保对象的困惑。"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丁霞说道。据了解,全区共有631000余人参保新农合,8万人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后,将有71万余人从中受益,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城镇与农村的户籍限制,摒弃城乡两种医保制度造成的身份差别,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同城同待遇。
(兰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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