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市监局贯彻落实 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宣城日报 2019-05-24 10:36 大字

宣州讯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于2019年4月20日实施,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好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有关工作。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提高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效率,缩短登记办理期限。动产抵押登记人员在外网提交登记数据当天内完成网上登记预审,在外网提交登记数据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登记审核,当场完成现场抵押登记的预审或审核,并当场录入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系统进行公示。

与此同时,该局不断提高动产抵押工作质量。动产抵押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关系到抵押人的切实利益,该局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依规审核,线上线下同效,突出服务导向,对于出现的疑难问题,立即向上级反映,尽快解决,不断提高登记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宣州区未发生一起因动产抵押登记审查工作不及时、不规范而发生法律的纠纷。(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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