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小额责任险 化解执行难题
方某与申请执行人彭某是同事,2015年9月21日因工作矛盾,两人互殴,致使彭某受伤,后经法院判决,方某赔偿彭某医疗费6728.6元。
但判决生效后,方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彭某家中困难,医疗费还是向别人借的。2016年12月30日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查询发现方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调查得知,方某早在法院判决前就从原工作单位离职,不知去向。这样一来,不仅使执行陷入困境,彭某更是无奈。
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宣城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引入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新机制。执行法官立即与彭某联系,建议彭某向人保财险宣城分公司投保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在法官的建议下,彭某向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在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及时向彭某赔付了6728.6元,解了彭某的燃眉之急。
·杨伟·
解读:
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是宣城中院在全国率先引入的执行保险机制,主要用于解决执行案件中3万元以下涉健康权、抚养权、道路交通事故等“执行不能”的民生案件。该保险由申请执行人自愿投保,保险公司则根据执行到位的难易程度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费。在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先行代为给付案件标的款。同时申请执行人则让渡其债权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从而代为向被执行人进行追偿。
该机制对部分执行案件本身存在执行不能即法院最大限度利用已有执行手段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然执行无果的情形下,引入执行保险机制,及时化解申请执行人燃眉之急,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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