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力促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
本报讯近年来,宣州区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以强化监管制度建设与诚信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建设项目标前、标中、标后的规范性监管,力促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今年1-6月份,宣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共完成招标投标313个,成交金额6.591亿元,较上年度同期增加108.5%;完成政府采购交易总量205个,成交金额1.4593亿元;完成国有产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20个(块),成交金额8354万元,成交金额较上年度同期增加169%。
强化市场交易主体的信用评定结果运用。为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该区在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约定,凡是被各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且仍在执行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目前,宣州区共有40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先后因此约定,取消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强化诚信宣传教育和失信惩戒的力度。结合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该区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宣传教育月的活动,参与活动的对象主要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监管、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为营造公平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施行项目负责人身份核验和约谈承诺制度。宣州区对参加重点工程项目开标会议的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运用公安系统识别仪器进行身份证核验,杜绝冒名顶替或虚假证件情况发生。在重点项目中标企业中,实行约谈制度。为督促中标单位诚信履约,杜绝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该区先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安置房小区绿化等3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进行了约谈及书面履约承诺。
不断规范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合同履约,全区对施工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存入区财政账户,实行统一收取、专户管理,切实发挥保证金履约担保作用。截至目前,共收缴履约保证金7788.45万元。对已发现的10个项目(标段)未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区逐一督促招标人、中标人予以纠正,规范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给予暂停6个月在宣州区范围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资格的处罚。对于部分招标人违反规定未督促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提前签订合同的,该区均对项目负责人给予提醒并限期补缴。
强化标后监管,扎实开展履约情况的督查。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宣州区对标后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警告、整改,并记录履约诚信档案。重点对高标准农田、道路改造和水利建设工程等49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现场巡查,先后对存在违规行为的52家企业,分别给予约谈、罚款、记录不良行为以及限制市场准入等处罚。
对中介机构在评价考核中的服务质量、水平有负面情形的,列入留存和反馈清单,在信用处理前以约谈方式进行警示;针对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该区依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进行处理。5月份,因在两个项目评标中出现工作失职,已对6位评标专家已分别给予扣分处理。(本报记者刘畅特约记者宋本金实习生徐奥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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