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本级公共服务单位民主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本报讯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单位行风建设,营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城市今年继续开展市本级公共服务单位民主考评工作,并于近日出台了实施方案。
今年纳入考评的公共服务单位分公用事业、银行证券、保险、中介服务、旅游、教育、卫生等七大类,共165个单位。考评内容包括微笑服务情况、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情况、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8类。
考评方式主要包括5种。其中网民评议评分权重30%。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宣城论坛分别设立“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专栏,每个参评单位设置1个主题帖,用来发布参评单位基本情况。网民通过网络、微信客户端进行投票。服务对象评议占40%,由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负责组织,对服务对象以电话调查和上门走访的形式开展测评。现场察看部分10%,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考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评分占10%。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参评单位的评价占10%。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考评加减分部分的“一票否决事项”中,新增了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被测评组通报扣分、未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和市创建文明市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各考评类别按参评单位数的20%比例确定“公共服务先进单位”,5%确定“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
据悉,目前网民评议与现场查看阶段工作已经开展,至10月底,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宣城论坛组织网民进行投票,并每月公布评议情况。(本报记者谭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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