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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六乱”要“治建”并举

宣城日报 2017-06-03 04:01 大字

今年五月份以来,宣城市区集中开展了针对“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等杂物、车窗抛物、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和不走规定车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六乱”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广大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市区的“六乱”现象大为改观,可以说“六乱”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何让这好的态势长期保持下去,笔者觉得就应该坚持“治建”并举,在“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求实效。

加大惩处力度。文明纠察志愿者队伍、交警路面巡查执法队伍和车窗抛物路面巡查执法队伍要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定人定岗定职责;加大巡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纠正一起,达到“纠错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对规劝不听者,及时固定证据,坚决予以处罚;对在城市的视频监控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六乱”现象,及时调查取证,函告行为人,限期接受处罚;对限期不接受处罚者,加大处罚力度,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形成震慑;加大考评巡查力度,对路面巡逻的三支队伍实行周考评、月通报制度,对巡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纠错率、处罚率不高的巡逻队员进行约谈,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要想取得整治“六乱”的最终胜利,不能靠“一阵风”似的“突击战”,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更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出实效。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市区整治“六乱”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微信公众号,实时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举报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建立曝光制度。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六乱”现象,在报纸、论坛和微信群上及时予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建立约谈机制。对“六乱”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让其做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改正,对在规定时间里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纪律处理;建立规章制度。法制部门借鉴别的地市整治“六乱”的成功经验,制定宣城市整治的规章制度,对宣城市整治“六乱”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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