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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法院 判决一起滥伐林木案

宣城日报 2017-05-22 04:01 大字

宣州讯 近日,宣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三被告陈某、杨某、李某均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和制裁。三被告均认罪服法,后悔不已。

2016年8月,三被告为了栽植黄金茶叶,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证规定采伐强度在15%以内,在指定的范围、时间、地点、面积进行采伐,三被告虽然领取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抱着侥幸的心理,少批多砍,致使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三被告虽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少批多砍,构成滥伐林木罪。  (周怡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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