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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全胜:秉公办案,服务宣城发展大局

宣城日报 2017-05-10 04:00 大字

储全胜是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庭长、审判员。从事审判工作多年,储全胜成功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件,其中包括安徽省涉及人数最多的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

从业以来,储全胜先后获得“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干警”、“优秀选派干部标兵”等称号;2015年9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办案能手”;2016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秉公执法的“铁面法官”

2007年10月,35岁的储全胜考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民事审判五庭庭长、审判员。无论在何种岗位,储全胜始终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得到同事和领导的交口称赞。

截至目前,储全胜带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数百起,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准确用法,所办案件均及时有效审理。办案过程中,储全胜严格依法办事,真诚、积极地与当事人、律师进行沟通,努力从他们的角度去分析案件,寻求情、理、法的最佳结合,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既感受到裁判的公正,又真切地体会到法律应有的人文关怀,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所办案件无一错案,也无一当事人投诉申诉或上访,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判实践中,储全胜善于研究,撰写的《绍兴香绫公司诉宣州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案》收入安徽法院案例选,论文《合议制运行的困境与出路》、《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中优先权的适用》先后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奖。

“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公正的前提。在商事案件尤其是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债权动辄千万元,当事人为达到其不正当的目的,会选择各种手段向法官施加压力或诱惑。面对这些情况,储全胜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一次次拒绝当事人的不当要求,真正做到了清正廉洁,让当事人信服。在生活中他始终以做一名法理精通、品行高尚的法官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自律,坚持“廉洁行为无小事”,保持健康的生活圈,真正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清正为民的典型形象。

创新工作的“办案能手”

2015年12月,储全胜受命主办大唐公司破产重整案,该案是安徽省涉及人数最多的房企破产案件,涉及拆迁户5000余户、购房户2000余,复杂的债务纠葛几千笔,各类债权金额30余亿元,案件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宣城几万人的生存生计问题。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现实矛盾层出不穷。在法律规定不明确,也无成功案例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储全胜不怕困难、勇于探索、排除干扰、大胆创新,以忘我的精神一心扑在工作上,牺牲了一个又一个休息日,熬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夜,查阅了堆积如山的资料。通过认真研究学习,储全胜与合议庭其他同志一起准确把握住法律的原则及规定,最终依法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该案在管理人的架构模式、母子公司合并、分总公司分离重整、委托经营方式重整、担保物权的注销、网络投票表决、人民法院如何提前释明权等方面作出十项创新审理举措,最终依法促成了大唐公司顺利重整,此案成为安徽省首例由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房企案例。目前,大唐公司重整计划有效执行,资产被全面盘活,施工工地全面恢复施工,项目正在有序重建,1000多户老百姓已陆续住进新房,广大债权人情绪稳定。该案的成功审理使得停滞多年的大唐棚户区改造项目涅槃重生,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得到妥善解决,有力促进了宣城城市建设进程。

2015年至今,储全胜已先后主办了大唐公司破产重整案、服装城破产清算案,并参与审理中国茶府破产重整案、宣城国鑫房地产公司重整案等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宣城市发展稳定大局,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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