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推出新政“30条”诚邀天下英才
本报讯 近日,宣城市正式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人才“30条”)。据悉,这是宣城市首个全市性、综合性的人才政策,是对新形势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的全面设计和总体部署。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人才“30条”,着重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再完善、再突破、再创新,是人才政策的“优化版、加强版、升级版”。比如,人才“30条”比以前更加明确了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创业活力,为宣城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聚力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引育结合,推动人才活力迸发
围绕目标,重点为创新发展集聚高层次人才,人才“30条”新增了“推进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改革”的内容。在全市实施“高精尖缺”人才引进、科创团队引进和宛陵英才培育、市外人才柔性引进、优秀企业家培育等八大人才项目。对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并给予资金补贴。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薪酬和购房补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20万元薪酬补贴。加快优秀企业家培育,每年组织100名企业家和经营管理核心人员到知名高校开展专题培训,评选1-2名功勋企业家和50名领军型企业家,利用代际交流、导师帮带、挂职锻炼等措施,加快新生代企业家成长。制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办法》,对引进的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一流团队将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人才“30条”还首次提出要“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选择有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科学确定编制数、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选人用人,报主管部门备案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方式,对急需紧缺人才,简化引进程序,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引进。全面清理规范人才招聘、档案管理、职称评审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
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人才“30条”重点增加了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激励支持力度。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坚持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加快推进中国宛陵科技创新基地和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联盟总部园区建设,对获批建设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分别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资金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人才“30条”还专门为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开一条通道”。要求建立健全对青年干部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干部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编制和职称聘任优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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