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家属医闹 紧急调解矛盾平息
本报讯(余孟婕)日前,市医调委接到宣城市人民医院报案电话称:一名中年妇女突然死亡,患方拒绝转移尸体,并有十余名家属在医院病房实施医闹。接到报案后,市医调委2名调解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疏导调解工作。
经了解,死者蔡某,女,48岁,宣州区狸桥镇人,于2016年8月31日因“左上腹胀痛不适4天余”入住宣城市人民医院。入院时诊断为脾占位和糖尿病。完善术前相关检查后,9月6日在全麻下行脾切除术,术后病理提示脾淋巴瘤。当日21:00患者突发出现呼之不应,呼吸微弱,面色苍白,医方考虑为腹腔内出血,经抢救无效于9月7日16:40许宣布临床死亡。
次日17时许,患者家属召集11人聚集医院拟实施医闹,讨要说法,并要求院方给予50万赔偿。院方自行协商无果,请求市医调委援助。调解员与有关专家共同对患者的病情诊治情况进行分析后认为:9月6日晚8点30分至9时许期间,患者出现术后并发症征兆,医务人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致使出血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突发大出血后,医方采取抢救措施不够及时,是患者突然死亡的重要原因。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对于患者的死亡院方应负一定的责任。
听了调解员的分析后,医患双方均表示认可。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又按照此责任和国家有关医疗纠纷赔偿条款核算出赔偿额,得到医患双方一致认同。当晚9点45分,医患双方达成协议,由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20万,一场纠纷得到快速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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